遴選職位職數
共面向全縣機關事業單位遴選縣禁毒辦工作人員(事業身份)3名。
遴選(報考)條件
1、報考人員為大方縣縣直、鄉鎮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在冊在編工作人員,2011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以分配文件或錄聘用為國家正式干部文件時間為準)。
2、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政治思想表現好,品行端正。
3、具有國家承認的全日制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3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性別不限,身體健康。
5、熟悉計算機常用辦公軟件操作應用,有一定的文學素養和較強的文字寫作和表達能力,有較好的交流和溝通能力,有獨立的思維和創新意識。
6、具備擬公開遴選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7、報考人員身份需與職位要求相符,考入新單位后人員身份隨單位性質變化。
8、除新參加工作第一年考核可為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中考核結果應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遴選公告發布
在大方黨建網、大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等新聞媒體發布遴選公告。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12月21日—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報名方式及地點
符合條件人員直接到大方縣委政法委政工科現場報名。
3、報名須提供以下資料:
⑴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⑵有效《居民身份證
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貼證照片3張,并拷電子檔;
⑷參加工作文件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
⑸按要求提交《大方縣面向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
⑹其他證明材料;
⑺繳納200元遴選考試考務費用。
(三)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須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關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由他人代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錯誤或不準確、不完整,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或資格條件不符合遴選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遴選資格。
2、報名結束后,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與遴選計劃達不到1:5比例的,公開遴選職位按比例予以調整或取消。
3、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和地點:2013年12月23日在大方縣委政法委政工科領取。
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均實行百分制計分,按筆試成績占的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面試資格,若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面試比例的,按比例削減遴選職數。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一)筆試
考試時間地點具體見準考證。
(二)面試
1、根據各職位公開遴選職數1:3的比例,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確定面試人員(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時列為面試人員)。
2、未按規定時間及地點參加面試的報考人員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3、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業務素養和內在潛力,包括綜合分析、語言表達、溝通應變等。根據遴選崗位特點,采用現場答辯、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等方式進行。
4、面試時間及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報名及咨詢電話: 5223398(政法委政工科)
5234583(組織部干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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