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數
2013年計劃面向全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勤人員6名,其中:羅甸縣城鎮管理與規劃執法大隊工勤人員2名,市政中心環衛駕駛員4名。
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羅甸籍生源或羅甸戶籍(需于2013年7月1日前遷入羅甸戶籍)學歷要求為中專(高中、技校)及以上學歷人員報考(具體詳見職位表);
(二)其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年齡及其他條件要求,詳見《職位表
3、具有正常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職(執)業資格等其他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的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2)截止2013年9月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7)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8)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9)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條件的人員;
(10)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3屆畢業生;
(1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人員;
(12)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報名、加分、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報名工作由縣招聘辦負責統一組織實施。
報名時間:2013年9月20日至9月24日(工作時間)。
報名地點:縣市政中心辦公室(www.sdsgwy.com)
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二)報名要求
1、報名工作由縣招聘辦具體負責。工作人員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相關材料,對照《招聘簡章
2、報考人員向招聘工作組提交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
3、報考人員未將報名表及報名所需材料交到指定位置的,按自動放棄報名處理,不予退還報名費。
(三)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2013年羅甸縣市政中心面向全縣招聘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報名信息表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證
4、退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
6、報名費:每人100元。
(四)加分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筆試分數中給予加分(折算前),同時滿足加分條件的,可累計加分,累計加分最多不得超過10分。具體條件如下:
1、現在崗且在市政部門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截止報名開始之日)的,加5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2、報考城鎮管理與規劃執法監察大隊駕駛員崗位的退伍軍人加5分;
3、報考城鎮管理與規劃執法監察大隊駕駛員崗位的現在崗且在住建、市政部門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截止報名開始之日)的,加5分,每增加一年加1分,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需由縣市政中心或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出具相應證明材料,如實填寫《2013年羅甸縣市政中心面向全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加分申請表
(五)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如實并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凡出現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考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時的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報名時由招聘工作組工作人員現場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等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由審查人員簽名、單位蓋章予以確認。
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經羅甸縣面向全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調整到1:2比例,如調整后仍未達到1:2比例的,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羅甸縣面向全縣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給予改報其他職位;無適合職位改報的,取消報考資格。
考試
(一)筆試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由縣招聘辦組織實施。筆試科目:《行政能力測試
筆試準考證由縣招聘辦統一制作,并組織發放。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領取準考證地點:縣市政中心辦公室。
筆試時間:筆試時間、筆試地點及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需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參加筆試人員均參加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測試成績當場公布。專業技能測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測試未達60分者,專業技能測試成績評定為不合格,直接取消其進入面試環節資格。
技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三)面試
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照筆試成績(含加分)加技能測試成績折算后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進入面試人選如能滿足1:3比例,就按1:3比例確定;如不足1:3比例,全部進入面試,如遇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取消進入體檢階段資格。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其他
1、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將在《準考證
2、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3、報考人員須參加完本簡章規定所有項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何一個項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4、成績計算:
(1)筆試成績=筆試分數+加分;
(2)羅甸縣城鎮管理與規劃執法監察大隊駕駛員職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40%﹢面試成績×30%;
(3)市政中心環衛駕駛員職位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技能測試×40%﹢面試成績×30%;
筆試、技能測試、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咨詢電話:
0854-7616258(羅甸縣市政中心辦公室)
0854-7621132(羅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調股)
手機:13885406494 陳巡林
15185034897 勾黔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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