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學層次、學制、專業設置及培養模式
(一)專科教育(職位類別為C)
通過注重實戰的政法高等職業教育模式,主要為我省縣(市、區、特區)級以下政法機關,培養政治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政法應用型人才。
采取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的專科教育,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對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專科畢業證書。
(二)本科教育(職位類別為B)
通過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主要為我省縣(市、區、特區)級以下基層政法機關培養本科層次(含雙語二學位)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
采取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完成規定學業的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
(三)研究生教育(職位類別為A)
通過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為我省政法機關培養研究生層次(含雙語法律碩士)的政法人才。
采取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培養模式,以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為起點,學制兩年。在完成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要求的基礎上,重點加強知識應用和職業技能的訓練。在校期間安排一年的理論教學,一年的實踐教學,其中,半年時間到實務部門實習。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課程考試合格且論文答辯通過者,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并授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
定向到我省經濟欠發達地區的縣(市、區、特區)級法院、檢察院的各學歷層次的試點班學生,在校期間參加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實行單獨的取得資格政策。
試點班在專業和課程設置上,應突出政法實務方面的教學、實訓內容。在培養模式上,以政法業務綜合素質培養為基礎,以職業精神、基本技能和專業能力教育培養為核心,探索教、學、練、戰一體化的教學模式。
招錄計劃和試點院校
2013年我省計劃招錄275人,其中,法院系統110人;檢察院系統38人;公安系統56人;司法系統71人。面向已退役士兵、2013屆應屆畢業生招錄247人;面向"四項目"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招錄28人。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60人,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183人,專科試點班32人。各系統(單位)[U1] 招錄職位詳見《貴州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計劃職位表
承擔我省培養任務的院校為西南政法大學(院校代碼:10652)、西南民族大學(院校代碼:10656)、中國人民公安大學(院校代碼:10041)、中國刑事警察學院(院校代碼:10175)、中央司法警官學院(院校代碼:11903)、浙江警官職業學院(院校代碼:12869)、上海政法學院(院校代碼:11835)江西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院校代碼:12929)等8所院校。
考區設置及考務安排
本次考試考區統一設在貴陽市。考務工作在貴州省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由省政法干警招錄辦具體組織實施。
招錄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錄對象
1.本省戶籍的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包括公安現役部隊)符合報考條件的已退役士兵。
2.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專及以上2013屆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13屆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農村義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簡稱"四項目"人員)。生源地或兵源地為本省的貴州籍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定向職位參照"四項目"人員執行。[U2]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報考年齡要求:
已退役士兵的年齡在25周歲以下(1987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大專以上學歷已退役士兵可放寬至27周歲,即1985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報考人員年齡在27周歲以下(1985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
4.報考學歷要求:
⑴報考專科學歷試點班的,須高中及以上學歷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⑵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試點班的,須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專科及以上學歷;
⑶報考第二學士學位試點班的,須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⑷報考法律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的,須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法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5.具有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須經單位同意后方可報考。
6.定向招錄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貴州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含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的職位,限截止2013年8月28日服務滿兩年的人員報考;定向招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的職位,限截止2013年8月28日期滿一屆的人員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人員報考"四項目"人員職位限貴州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畢業生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報考。
7. 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8.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2011年1月1日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的人員。(以招錄年度為準。如2010年招錄的公務員,2011年辦理錄用手續的,招錄年度為2010年。)
3.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3年8月28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4.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受過勞動教養或少年管教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道德敗壞,有偷竊等不良行為的人員。
8.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3年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9.錄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10.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期限內的。
11、不符合招錄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的其他人員。
招錄程序
(一)確定招錄計劃、發布招錄公告
招錄計劃主要包括:定向單位名稱、培養計劃、培養院校、培養專業、培養層次、招錄對象等內容。我省將在"貴州省委組織部網"(www.gzzzb.gov.cn)、(www.sdsgwy.com)"貴州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貴州省公務員局網"(www.gzrs.gov.cn)統一發布本公告。
(二)報名、網上資格初審及加分
1.報名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報考人員進入"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報考人員可在2013年8月28日9:00至9月1日18: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貴州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報名信息表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信息表
報名期間,每日16:00后,將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上公布職位招考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供報名人員參考。報名結束后,于9月中旬公布各職位報名人數。
2.網上資格初審
網上資格初審時間為2013年8月28日9:00至9月4日18:00。
(1)資格初審在省政法干警招錄辦統一組織下,由各招錄單位的省級主管部門負責。各招錄單位對已經提交的報名申請必須在48小時內審核確認報考人員是否具有報考資格。招錄單位對照《招錄公告
(2)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如報考信息(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可自行按正確姓名、身份證號重新報名)有誤的,須本人到招錄單位的省級主管部門申請,經政法干警招錄辦同意后修改。
(3)截止2013年9月1日18:0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相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3年9月3日20:0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招錄機關在9月4日18:00前完成審核。審核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資格初審咨詢電話見《貴州省2013年政法干警招錄單位網上資格初審咨詢電話一覽表
(4)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3年8月28日9:00至9月5日18:00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上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考務費。報考法律碩士研究生試點班的考務費為174元(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費100元,教育入學考試費74元);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試點班、專科試點班的考務費為137元(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費100元,教育入學考試費37元)。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并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應打印《報名信息表
報名確認并繳費后,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貴州省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分縣轄區的職位可放寬到2:1,名單見附件4)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錄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錄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錄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省政法干警招錄辦商改報單位同意后,負責考務的部門給予改報其他職位,本人自愿放棄考試退費的,經省政法干警招錄辦同意后,負責考務部門給予退費。改報職位和退費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9月10日。報名結束后,省政法干警招錄辦在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示;報考雙語試點班的,還需進行相應民族語言能力測試。民族語言能力測試不合格的,不能參加筆試。民族語言測試時間、地點詳見省政法干警招錄辦在"貴州省公務員局網"(www.gzrs.gov.cn)的通知。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免收報名費,在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時,須出示有關證明材料原件(農村特困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縣級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城市低保人員憑家庭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應屆畢業生可由學校資助機構出具的特困生證明)和網上提交報名申請并通過資格審核后打印的《報名信息表
(5)網上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3年9月16日9:00至9月19日17: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3.加分
⑴加分政策
①對高校畢業生畢業后應征入伍退役后報考試點班的,在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中加10分;
②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少數民族自治地方政法機關職位的,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總成績中加10分。
對同時符合上述兩項加分條件的考生,可實行累計加分。
⑵加分確認
加分確認的審查工作由省政法干警招錄辦組織,各招考單位的省級主管部門負責實施。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持網上報名時提交報名信息后打印的《報名信息表
①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退役后的考生須提供招考職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退伍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②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逾期未辦理加分手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三)筆試
1.考試科目
筆試包括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和教育入學考試。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⑴報考專科的考生需參加《文化綜合
⑵報考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的考生需參加《民法學
⑶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參加《專業綜合Ⅰ
考試范圍以《考試大綱
筆試時間為2013年9月21日、22日兩天,具體安排如下:
9月21日 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4:00—16:30《申論
9月22日 9:00-11:30《文化綜合
《民法學
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
筆試總成績=(公務員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公務員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成績之和÷教育考試筆試各科目試卷滿分之和)×50
(四)現場資格復審
時間:擬在2013年11月進行。
詳細時間、地點由省政法干警招錄辦在"貴州省公務員局網"(www.gzrs.gov.cn)另行通知。
現場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進行。由省政法干警招錄辦統一組織,各招錄單位的省級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現場資格復審人員依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比例3:1以內(含3:1)方式確定。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現場資格復審人員,現場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
各招錄單位根據省政法干警招錄辦公示的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按照《招錄公告
進入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須持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
因現場資格復審不嚴致使不符合《招錄公告
(五)面試和總成績
1.面試
時間:擬在2013年11月進行。
面試地點見面試準考證。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人員為現場資格復審合格人員。
2.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試成績占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六)體能測評
時間:擬在2013年11月進行。
報考公安系統、司法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測評。參加面試的考生進入體能測評環節。
體能測評工作由省政法干警招錄辦組織實施,體能測評具體時間和地點在"貴州省公務員局網"(www.gzrs.gov.cn)另行通知。
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和國家公務員局頒布的《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
政策咨詢電話:
0851-6826549 省政法干警招錄辦
0851-6209103 省法院
0851-6697707 省檢察院
0851-5552151 省司法廳
0851-5904036 省公安廳
傳 真:0851-6826549
2013年貴州省政法干警招錄計劃職位表(法院系統)
2013年貴州省政法干警招錄計劃職位表(檢察院系統)
2013年貴州省政法干警招錄計劃職位表(公安系統)
2013年貴州省政法干警招錄計劃職位表(司法系統)
2013年貴州省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分縣名單
2013年貴州省政法干警招錄單位網上資格初審咨詢電話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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