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黔南州長順縣2013年招聘計生系統工作人員
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往屆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5年2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8年2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08年以來(含2008年)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經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選調到基層工作的選調生(含選調到基層法院、檢察院工作的選調生);
2、被州內事業單位正式聘用試用期未滿人員;
3、在讀的應屆和非應屆畢業生;
4、截止到2013年9月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收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8、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2010年以來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9、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10、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一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費每人100元。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報名費后予以確認。
報名時間:2013年2月16日至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報名地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會議室。
準考證發放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2、報名要求
報名時,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長順縣2013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計生系統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報考人員須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有效《居民身份證
(二)資格初審
報名的同時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結果由審查人員簽名并加蓋本級招聘辦公章,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允許報考。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如實并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凡出現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時的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工作結束后,報名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應予以調整或取消。對緊缺專業或緊缺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未達到3:1比例的,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確定是否招聘。職位招聘計劃調整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招聘辦商擬改報單位同意后,給予改報其他職位。縣招聘辦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示。
考試
(一)筆試
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筆試地點將在《筆試準考證
(二)面試
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總分100分,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工作由縣招聘辦會同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制定實施方案具體組織實施,時間和地點由縣招聘辦另行通知。
(三)總成績計算
考生總成績按以下比例計算: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報考人員須參加完本職位類別簡章規定所有科目及項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或項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四)其他
如遇某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
需取消的招聘職位,其擬參加面試人員的資格同時取消,并由縣招聘辦面向社會公告。對進入面試達不到1:3的,是否進行面試由縣招聘辦研究決定。
體檢
體檢必須在縣招聘辦指定的縣級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非指定體檢機構出具的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須報縣招聘辦研究同意。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由縣招聘辦另行通知。
考察
對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由縣招聘辦統一部署實施,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成考察組具體負責實施。考察組由三人以上組成。在考察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對“考察合格后選擇具體崗位”的招聘職位,考察合格后,按照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考生依次選擇職位,總分并列的,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選擇,筆試成績仍并列的,采用抽簽方式確定先后。選定后考生立即填寫《職位確認表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經縣招聘辦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并按程序依次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2010年以來(含2010年)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經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選調到基層工作的選調生(含選調到基層法院、檢察院工作的選調生);
3、被州內事業單位正式聘用試用期未滿人員;
4、2010年9月以來招聘,截止到2013年9月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在讀的應屆和非應屆畢業生;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7、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9、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2010年以來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10、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11、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2、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或經州招聘辦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聘辦在本縣公示欄及有關媒體進行為期七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二)聘用審批
按照《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
被聘用人員應按縣招聘辦通知要求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超過規定報到時間2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咨詢電話:0854—6821245 0854—6822193
貴州黔南州長順縣2013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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