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計劃及職位
2012年度全縣事業單位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312名,其中:教育系統130名,衛生系統70名,計生系統46名,鄉鎮所屬事業單位57名,其他事業單位9名。招聘職位分A、B、C三類。其中:A類為綜合管理職位;B類為專業技術職位(除教師外);C類為教師職位。具體招聘職位及條件要求詳見《三都水族自治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符合《招聘職位表
2、 在三都縣服務的“四項目”人員:即在三都縣服務滿一年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含“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含服務期滿人員)和服務期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4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考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2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備所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注:本縣籍限定為2011年12月31日前的三都縣戶籍)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09年以來(含2009年)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經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選調到基層工作的選調生(含選調到基層法院、檢察院工作的選調生);
2、2008年以來被縣內事業單位正式聘用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3、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4、截止到2012年4月28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在讀的非2012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7、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8、近五年內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9、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2009年以來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10、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11、不符合招聘職位要求條件的人員;
12、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報名、資格初審及加分
報名前七個工作日在黔南人力資源網(http://www.qnrc.gz.cn/)、三都水族自治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sdxrs.cn/)及三都水族自治縣電視臺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一)報名
1、報名組織
報名實行現場報名,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招聘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招聘辦)組織實施,各招聘單位派人參加。
2、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一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費每人100元。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并繳納報名費后予以確認。
報名時間:2012年4月25日至28日的上午9:00--下午17:00。
報名地點:三都水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市場二樓大廳(上壩小區)。
準考證發放時間:2012年5月17日至18日上午12:00。
準考證發放地點:三都水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人事干部管理股。
3、報名要求
報名時,考生根據所報職位,按要求填寫《三都水族自治縣2012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
報考人員須持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
(二)資格初審
報名的同時現場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審查結果由審查人員簽名確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允許報考。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三都水族自治縣2012年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報名及資格初審工作結束后,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除部分急需緊缺專業經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可降低比例外),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調整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調整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 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招聘辦同意后,可以改報其他職位。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網上進行公示。
(三)加分
1、加分政策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在筆試綜合成績(折算前)中給予加分,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可累計加分。累計加分不超過6分。
①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或見義勇為死亡并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并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2分;
②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的“西部計劃志愿者”至2012年4月28日在三都服務期滿且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的,加2分;“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選聘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至2012年4月28日在三都縣鄉鎮、村(社區)連續服務滿一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加2分;
③少數民族考生加1分;
④三都籍農村獨生子女戶的子女和二女結扎戶的子女及考生加2分;
⑤報考衛生系統和計生系統的考生,取得執業醫師、執業藥師、執業護士資格證書加4分,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加2分;
⑥報考鄉鎮崗位的考生,能熟練運用當地水族、苗族、布依族語言的加2分;
2、加分確認
除第⑥項加分項目外,其他加分確認的審查工作在報名現場審核的同時進行。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考生,如實填寫加分申請表(符合2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填寫在一張申請表上),并在現場報名時提交進行加分審查。提交加分申請表同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①革 命烈士或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或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 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②西 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縣級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須提供縣級“三支一扶”項目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 “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須提供服務縣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工作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或提供《貴州省“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服務期 滿合格證
③少數民族考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
④農村獨生子女戶的子女及考生須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⑤取得執業醫師、執業藥師、執業護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的考生,需提供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⑥申請少數民族語言加分的考生,報名后需組織語言測試,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報名時不能提供加分所需證明材料的,過后不再受理加分申請。《加分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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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一)筆試
筆試按A、B、C三個職位類別分類進行。
報考A類職位人員筆試參加《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報考B類職位人員筆試參加《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報考C類職位人員筆試參加《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時間為2012年5月19日,具體考試時間、科目及地點將在《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二)面試
報考A、B類職位的,按筆試綜合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三)試教
報考C類職位的,按筆試綜合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以本招聘職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試教人選。試教總分100分,試教成績達不到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對于限定需懂少數民族語言人員報考的職位,試教采用“雙語教學”模式。
面試(試教)工作由縣招聘辦會同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制定方案具體組織實施,時間和地點由縣招聘辦另行通知。
(四)綜合總成績計算
1、綜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報考A、B類職位的,綜合總成績按筆試綜合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
報考C類職位的,綜合總成績按筆試綜合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40%、試教成績占60%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試教成績和綜合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報考人員須參加完本職位類別規定所有科目及項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或項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2、綜合總成績計算公式
A類職位:綜合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2+加分分值)]×50%+面試成績×50%
B類職位:綜合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專業基礎知識)÷2+加分分值)]×50%+面試成績×50%
C類職位:綜合總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教育基礎知識成績)÷2+加分分值]×40%+試教成績×60%
(五)其他
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試教)人員末位考生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試教)。對進入面試(試教)與所招聘計劃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是否進行面試、試教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需取消的招聘職位,其擬參加面試(試教)人員的資格同時取消,并由縣招聘辦向社會公告。
體檢
體 檢必須在縣招聘辦指定的縣及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非指定體檢機構出具的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考察
對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組成考察組具體負責實施。考察組由二人以上組成。在考察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
在考察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考察組報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并按程序依次遞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2009年以來(含2009年)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以及經中共貴州省委組織部選調到基層工作的選調生(含選調到基層法院、檢察院工作的選調生);
3、2008年以來被縣內事業單位正式聘用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4、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5、截止到2012年4月28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6、在讀的非2012屆大中專及以上畢業生;
7、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8、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9、近五年內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10、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2009年以來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11、涉嫌違法違紀被立案調查尚未結案的人員;
12、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或執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
13、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14、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或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人員。
咨詢電話:0854-3926042(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干部管理股)
監督舉報電話:0854-3924997(縣紀委派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察室)
貴州省三都水族自治縣2012年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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