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貴州省余慶縣2010年公開招聘高(職)中教師簡章
1、報名時間:2010年6月28日—7月5日18時止。2、報名地點:余慶縣教育局人秘股。
準考證發放
報考人員于2010年7月8日憑有效《居民身份證為加強我縣高(職)中教育發展,優化教師隊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一、工作程序
招考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余慶縣2010年公開招聘高(職)中教師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三、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1、應、往屆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2、選派在我縣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
3、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的外縣教師。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忠誠黨的教育事業;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2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具體要求見《余慶縣2010年公開招聘高(職)中教師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本縣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職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0屆畢業生;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教育系統新增教師的其他人員。
四、報名、資格審查及加分政策
(一)報名
報名工作由余慶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招考辦)負責組織,資格審查余慶縣教育局負責。
1、報名時間:2010年6月28日—7月5日18時止。
2、報名地點:余慶縣教育局人秘股。
3、報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條件和要求,報考人員須持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可持《就業推薦表
4、報名時,考生應按要求填寫《報名表
符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與該崗位計劃招聘數比例(即開考比例)低于3:1的,則對該崗位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開考比例按報名時符合條件能獲得準考證的人數為準,報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筆試的,計入開考比例,其各項成績均按“0”分計算。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的情況在余慶縣人民政府公眾網站和余慶縣教育網上向社會公布。報考人員原報考的崗位被取消后,經本人同意,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參加考試,若本人不同意調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考崗位條件的,退還其報名費。
(二)資格審查
報名工作人員根據本《招考簡章
(三)準考證發放
報考人員于2010年7月8日憑有效《居民身份證
(四)加分政策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筆試綜合知識成績中給予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進行,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加分條件的,不累計加分;加分最多不超過4分)。具體條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的子女,及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4分;
2、由省級機關及以上統一選派的“西部計劃志愿者”、至2010年8月31日在我縣服務期滿,服務期間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加4分;
3、“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和“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至2010年8月31日在我縣鄉鎮、村(社區)連續服務期滿兩年且考核合格的,加4分。
(五)加分確認
加分審查工作由招考辦負責。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如實填寫《余慶縣2010年公開考試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加分申請表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和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關系證明。
2、“西部計劃志愿者”須提供縣或縣以上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需提供縣或縣以上“三支一扶”項目辦公室、縣或縣以上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辦公室共同出具的書面證明;“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需提供縣或縣以上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辦公室出具的書面證明。以上證明均須注明畢業學校、派遣時間、服務單位和在縣級以下單位服務時間以及年度考核情況以及是否同意加分的意見。
《加分申請表
五、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兩部分合卷),綜合知識占30%,專業知識占70%。由縣招考辦統一命題、制卷、閱卷,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和教育局負責考試考務工作。
1、綜合知識考試范圍主要包括:政治理論與政策、教育法律法規、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等基本知識;專業知識考試的范圍是:報考高中教師考所報學科的高中教材內容;報考職業中學教師考所報學科的專業知識。、
2、筆試時間為2010年7月9日上午8:30—11:30。
3、考試地點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筆試結束后由招考辦具體實施。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在各招考崗位計劃數1:3比例以內(含1:3)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經復審符合招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報考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同志簽署意見。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人員,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該崗位按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面試和總成績計算
(一)面試
1、根據報考相同學科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人員,低于1:3的崗位調減或取消招考計劃數。如遇某崗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低于1:3的崗位調減或取消招考計劃數。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時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
4、面試形式為試教,內容為報考學科崗位教師應具備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著重考察考生組織能力、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儀表儀態、行為舉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學設計、教學過程、教學方法、教學基本功、教學特色等教育教學活動過程。考生試教準備時間120分鐘,試教時間45分鐘。
5、紀檢監察對整個面試過程實行監督。
6、面試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由縣教育部門按成績計算方法計算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并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名,在余慶縣教育網和余慶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布5個工作日。公布內容包括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以及是否列入體檢對象等。若出現末位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
(二)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60%+面試×40%
筆試、面試、總成績的計算結果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試結束后的5個工作日內,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以及是否列入體檢對象等由縣教育局張榜公布,并在余慶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和縣教育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
八、體檢
體檢根據崗位招考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必須在招考辦指定的醫院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體檢時間由縣教育局另行通知。
九、考核(政審)
考核(政審)工作由縣教育局具體負責實施。考核(政審)應當組成考核(政審)組,考核(政審)組由兩人以上組成。考核(政審)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核(政審)材料。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核(政審)對象,考核(政審)內容主要包括被考核(政審)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考核(政審)時還須進一步核實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在考核(政審)中發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人員,考核(政審)不合格,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報經招考辦審定,取消該報考人員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一)不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記錄或嚴重違法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三)近三年在我縣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四)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2010屆畢業生;
(五)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七)截止到2010年7月30日未能提交招考崗位所需學歷證書、學籍檔案材料的人員;
(八)不符合招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九)按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況。
對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人員被取消資格后,按照程序一次性遞補人員進入下一環節的操作;遞補人員再有體檢、考核(政審)不合格的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十、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招考辦在余慶縣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站和縣教育網上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十一、聘用
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縣教育局按規定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再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統一上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按照崗位簽訂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二、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接受同級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機關及新聞單位和社會的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
對違反聘用規定和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對違反聘用規定和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報考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三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考。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十三、本招考簡章由余慶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出現重大爭議事項,送請市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裁決。
咨詢電話:0852—4623388(人事部門)4623511(教育部門)
監督電話:0852—4706018(紀檢部門)
0852—4620963(余慶縣教育局紀檢監察室)
遵義市人事人才網網址:www.rsj.zunyi.gov.cn
中國·遵義·余慶政府門戶網網址:www.yuqing.gov.cn
余慶縣教育網網址:www.yqjy.gov.cn
附:余慶縣2010年公開招聘高(職)中教師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余慶縣事業單位招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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