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領取自考畢業證書辦理的材料
凡符合畢業辦證條件的考生,于2012年11月20日—21日,需持以下材料到市教育局考試中心辦理畢業申請手續。
①身份證復印件2份;②準考證復印件2份;③專科畢業證復印件1份;④全部單科合格證原件(考生必須自留復印件用于填表);⑤免考用的英語證書、計算機證書等復印件各1份。有從外省轉入山東省的合格課程,需交外省《轉考證明信》。
上述材料經初步審核驗收后,考生領到以下材料:
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登記卡》1份
②《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2份
第二步:填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登記卡》
用黑色簽字筆和2B鉛筆填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登記卡》。準考證號欄:必須填涂“辦證序號”;姓名及身份證號:要求與身份證上完全一致,并確保填涂正確,否則畢業證上信息錯誤將無法更改,責任自負;姓名漢字代碼、專業名稱及代碼、民族代碼、職業代碼:參見臨沂市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www.lyjy.gov.cn)的“自學考試”網頁中“畢業辦證”;考前學歷、戶籍、性別、政治面貌、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如實填涂。(其它信息欄和課程欄不用填涂)
第三步:填寫《高教自考考生考試成績表》
登陸臨沂市教育局網站的“自學考試”,在“畢業辦證”欄下載《高教自考考生考試成績表》,在“專業計劃”欄下載專業計劃。對照所申報專業的《XXX專業新、原考試計劃課程對頂表》,按照以下要求填《高教自考考生考試成績表》:
(1)準考證號:填寫考試時使用的準考證號,有多個準考證號的,要全部填上。
(2)2003年前所考課程帶有檔案號:有多個檔案號的,要全部填上。
(3)外省、外市轉入檔案的落戶號:有從外省、外市考試的科目并已轉入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或臨沂市教育考試中心的,請填寫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落戶登記編號或在臨沂市教育局考試中心的落戶登記編號。
(4)考試成績:①按照《××專業新、原考試計劃課程對頂表》中課程列表的順序,自上而下依次填寫自己實際考試合格的課程名稱、時間、成績。未考英語(二),用14學分頂替的,要從英語(二)所在位置開始填寫頂學分的幾門課程,每一科占一行并在備注欄填“頂”,其他課程繼續順延填寫;②用英語證書、微機證書免考英語、計算機課程的,課程名稱欄要填證書的名稱,成績填“合格”并在備注欄填“免”;③用專科畢業證書免考或用學過的相關課程免考的,課程名稱欄要填寫被免考的課程名稱,成績填“合格”并在備注欄填“免”。④護理學、經濟法學、教育管理等實行學分制試點的專業,要按該專業《考試計劃課程表》的課程順序先填必考的核心課程,然后填積累學分的選修課程(選修課不考慮順序)。
(5)實踐技能成績:有實踐技能考核的專業必須填寫本欄目。“年月”按實際參加考核的時間填寫,格式為:例“2009年上(下)”;課程名稱、成績按實踐技能考核成績單上如實填寫。
(6)畢業考核成績:有畢業考核(畢業論文或畢業實習)的,要填寫畢業論文題目或實習內容,“考試時間”按實際參加考核的時間填寫,格式例如“2009年上(下)”;成績按照畢業考核成績單上如實填寫。
第四步:上傳表格及畢業照片
考生畢業照片要求至少洗印2張,貼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上,并上傳電子版。電子版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淺藍背景、2寸、大小不超過300K、JPG格式(此電子照片將打印在畢業證書上,請考生嚴格按照片要求上傳照片),照片上傳時以“辦證序號”為名稱。考生建立以“辦證序號+姓名”為名稱的文件夾,將《高教自考考生考試成績表》、考生畢業照片放入該文件夾,壓縮后上傳至郵箱ZKBZ8318884@126.com。上傳截止日期:2012年11月30日。
第五步:填寫《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
考生嚴格按照以下要求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
(1)《畢業生登記表》必須使用從市教育局考試中心或縣區招生辦領取的表,不得使用復印件。除“單位意見”、“考委審核意見”外,其他欄目必須由畢業生本人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碳素墨水)親自填寫,他人不得代填。
(2)辦證序號:認真填寫。畢業證書號:考生不要填,將來由市教育考試中心統一填寫。
(3)姓名:填寫與當前使用的二代身份證一致的名字。
(4)專業:填寫專業全稱,并在括號內填“專”或“本”。
(5)準考證號:只填考試使用最多的一個準考證號。
(6)身份證號:填二代身份證號。主考院校:必須認真填寫。
(7)封面“填表日期”:統一要求填2012年11月28日。
(8)第二頁的各欄目要如實填寫,照片必須用固體膠棒粘貼與上傳電子照片同版的畢業照片。
(9)第二頁的“聯系電話”欄:填辦公電話、手機號。
(10)第二頁“本人簡歷”欄:從上初中或上高中開始填寫,每次變更另起一行,時間段要銜接,不得斷檔,至2012年12月止。
(11)第二頁“貼身份證復印件處”:只剪貼帶有姓名信息的一面,要剪裁適當,用固體膠棒粘貼,不得超出邊框。
(12)第三頁“自我鑒定”欄:考生要結合參加自考的過程、態度、體會,從政治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進行總結,字數不得少于200字。落款時間統一要求填寫:2012年11月28日。
(13)第三頁“所在單位意見”欄:①有固定工作單位的,由考生所在單位填“情況屬實”并加蓋公章,“主管部門意見”欄,由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填“同意”并加蓋公章;②在私營企業(公司)就業、“主管部門”不明確的,可由就業單位在“所在單位意見”和“主管部門意見”欄簽署“同意”并蓋相同的公章;③學生或暫無職業的,可由學校或戶口所在地居民委員會,在“所在單位意見”和“主管部門意見”欄簽署“同意”并蓋相同的公章。落款時間統一要求填:2012年11月28日。
(14)最后一頁“考試成績”欄:按照《高教自考考生考試成績表》填寫。
(15)《自考畢業生登記表》上的所有“課程名稱”和“成績”原則上不許涂改,如果填涂錯誤較嚴重,可以持廢表到縣區招生辦或市教育考試中心更換新表。
第六步:考生到縣區教育局招生辦公室交材料
考生務于11月22日至23日將以下材料送交所在縣區教育局招生辦(公安管理本科的考生將材料直接報送市公安局,技師院校畢業生的材料交所在技師院校)。
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登記卡》1份
②《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2份。
③辦理本科畢業證的考生,須交國民教育系列、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畢業證書原件,不能提供畢業證原件的,要書面說明原因并提供以下畢業證明材料:屬于高教自考(或教師助考)專科畢業生的,從人事檔案中復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并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屬于普通高校專科畢業生的,從普通高校復印“畢業生登記表”或在校學習期間的原始成績總表和“蓋有省市招生辦印章的錄取新生花名冊”,并加蓋高校教務部門或人事部門公章。
④用微機證(NIT、全國計算機等級證)、英語證(全國英語等級證書或筆試成績單、2005年之前的大學英語四六級證)免考的,交上述證書原件。2005年及之后的大學英語成績單不能作為免考件使用。
⑤用原專科、本科學過的課程成績免考的,交原專科、本科畢業證原件及有效成績證明。“有效成績證明”是指:屬于高教自考(教師助考)畢業生的,應從人事檔案中復印“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并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屬于普通高校畢業生的,應從普通高校復印“普通高校畢業生登記表”或在校學習期間的總成績表并加蓋普通高校教務部門公章。
⑥試卷上姓名與身份證姓名不一致的,交考生所在單位證明和戶口本原件(原件上須有曾用名)及一份復印件。
⑦自考畢業證書辦理費,每證50元。
第七步:領取畢業證書
自考畢業證書大約在2013年5月上旬能辦妥,請考生屆時到交畢業生登記表的縣區教育局招生辦或有關助學點領取新辦理的自考畢業證書及其他退返的原始證件。
市教育考試中心辦理自考畢業證書咨詢電話:8318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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