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實施范圍及崗位
2013年我區計劃在興慶區等23個市、縣(區)、寧東管委會和教育廳直屬的3所學校共招聘特崗教師3000名,其中,國家“特崗計劃”2700名(單列75名用于定向招聘符合國家“特崗計劃”招聘基本條件的支教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地方“特崗計劃”300名(單列150名用于定向招聘符合地方“特崗計劃”小學教師)。〔支教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人員:專指參加過“三支一扶”中支教、寧人發[2005]120號文件批復人員、“志愿服務山區八縣及紅寺堡開發區支教的高校畢業生”(2003年至2005年由自治區教育廳、人社廳、財政廳、團委選派人員)等三類支教項目并于2013年6月20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下簡稱“支教人員”〕。招聘的具體崗位詳見附表一、二、三、四。
招聘基本條件
應聘者符合《教師法
(一)國家“特崗計劃”招聘基本條件:
年齡在30歲以下(1983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初中特崗教師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往屆生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小學特崗教師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往屆生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專科畢業生。
(二)國家“特崗計劃”定向招聘支教人員(小學教師)基本條件:
年齡在30歲以下(1983年6月20日以后出生),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往屆畢業生,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在寧夏參加過支教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三)地方“特崗計劃”招聘小學教師基本條件:
年齡在35歲以下(1978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寧夏戶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屆師范類專科及以上畢業生,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四)地方“特崗計劃”定向招聘小學教師基本條件:
年齡在40歲以下(1973年6月20日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須具備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截止2010年12月31日前在設崗縣(區)公辦中小學連續任教滿三年以上且在崗的聘用教師。地級市直屬中小學聘用教師納入學校所屬地報名招聘。
報名
(一)報名時間:2013年6月21日上午12:00至6月26日上午12:00。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絡自愿報名,不收報名費。登錄國家特崗信息管理與服務系統網(http://tg.ncss.org.cn/)進行報名。
(三)報名要求:
(1)截止6月20日支教服務期滿人員可報定向支教崗位,也可選報國家“特崗計劃”崗位,兩者選其一。
(2)報考國家“特崗計劃”定向招聘支教人員,在報名“優錄條件”欄中填寫XX年月至XX年X月在XX學校支教,不填寫者視為沒有參加支教服務,審核時不予通過。
(3)報考地方“特崗計劃”定向招聘2010年12月31日前在設崗縣(區)連續任教滿三年以上且在崗的聘用教師,在報名“優錄條件”欄中填寫XX年月至XX年X月在XX學校教學,不按要求填寫者審核時不予通過。
(4)應聘者按照要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1 寸證件照,填寫報名信息,凡由于本人填報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5)報名結束后立即打印報名信息表一式3份,用于資格審查、筆試、面試。
(6)曾于2010年、2011年、2012年被聘用為特崗教師和在編教師,不得報名參加2013年特崗教師招聘。
(7)特崗教師招聘和“寧夏回族自治區2013年部分事業單位中小學、幼兒園公開招聘教師”同時進行筆試,報考者只能選擇其一。
報名信息網上初審、報名結果查詢及準考證打印
報名時由各市、縣(區)教育局組織進行網上報名信息初審,應聘者在報名結束前隨時上網查看報名審核情況,報名結束后不再受理。網上信息初審通過者請于7月9日12:00至12日12:00前登錄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http/www.nxpta.gov.cn)下載、打印準考證。
筆試
(一)筆試由寧夏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組織實施。
(二)筆試時間、地點:定于2013年7月13日進行筆試,報考者應按《準考證
(三)筆試內容:教育公共基礎知識、相關學科專業知識和教材教法應用能力等,時間為150分鐘,滿分為300分。
(四)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于考試10個工作日后至面試前憑本人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登錄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進行查詢。
(五)筆試成績加分條件:(1)回族考生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2)烈士的配偶、子女加20分;(3)同一應聘者累積加分不超過20分。
劃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控制線
自治區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情況分類劃定筆試成績最低分數控制線。少數專業性強、生源少的崗位,可視情況在筆試成績最低分數控制線下降低一個分數段。具體事項由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公告。
確定參加資格審查及面試(綜合考核)人員名單
按報考者筆試綜合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崗位數1: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及面試(綜合考核)人員名單(招聘1人的崗位依次進入面試的應不少于2人)。參加資格審查及面試(綜合考核)人員名單由自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公告,公告時間為3天。
資格審查及面試(綜合考核)
(一)資格審查
1、面試前由招聘特崗教師的市、縣(區)教育、人社、紀檢監察等部門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市、縣(區)教育局(廳直學校)負責通知。
2、資格審查需提交的證明材料: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準考證、報名信息表、支教人員服務證書及證明材料。
3、資格審查后由招聘特崗教師的市、縣(區)教育局、人社局及紀檢監察部門對審查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
4、資格審查后出現的人員空缺由自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按人員空缺及筆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人員仍須按照以上要求進行資格審查)。
5、在資格審查中,凡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資格。資格審查結束后方可進行面試(綜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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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試(綜合考核)
1、面試工作按照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統一部署,由各實施“特崗計劃”市、縣(區)教育、人社和紀檢監察等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2、面試時間和地點,由各市、縣(區)教育局(廳直學校)負責提前通知參加面試本人,應聘者應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因聯系方式不暢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承擔。
3、面試(綜合考核)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半結構化面試、說課試講、技能測試及實際操作等方式對進入面試人員從專業素質、授課能力以及德、能、勤、紀和獎懲方面進行面試(綜合考核)。
4、面試(綜合考核)成績采用百分制,面試合格線為60分。對面試(綜合考核)成績達不到60分的,取消招聘資格。
(三)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加分] 3) 65%+面試成績 35%。
確定擬聘用初步人選
按照考試總成績和招聘職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擬聘用初步人選。面試(綜合考核)成績不合格(60分以下)者不得列為擬聘用初步人選。同時將面試(綜合考核)成績連同擬聘用初步人選名單報自治區領導小組辦公室。
體檢
(一)體檢由市、縣(區)教育局、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同級紀檢部門對體檢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生部頒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三)用人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提出復檢。對體檢和復檢中弄虛作假,不嚴格執行體檢標準將不符合體檢標準人員體檢為合格的,除取消受檢人應聘資格外,還要追究組織體檢部門負責人以及體檢醫院的相關責任。
(四)應聘者要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體檢不合格或因故不能應聘等情況出現的人選空缺,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公示
自治區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各市、縣(區)上報的擬聘用初步人選名單,匯總審核后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寧夏畢業生就業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間,如有群眾反映,經核實不宜聘用的, 一律不予聘用。
政策咨詢:www.sdsgwy.com
報名咨詢: 電話0951-6031954
考務下載打印準考證: 電話0951-5099130
0951-5099131
0951-509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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