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務員考試如何申訴有異議的成績?
報考者對所認定的違紀違規事實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處理的機關 (機構)進行陳述和申辯。報考者在試用期間查明違紀違規行為并受到取消錄用處理的,可以依照公務員法等有關規定申請復核或者提出申訴。
錄用工作人員對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決定不服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可以按照有關規定申請復核或者申訴。考試機構或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可以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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