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工作的組織
(一)命題、評卷。筆試、面試、鏡試試題的命題、閱卷、保密等工作由縣人社局、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各派一人共同負責。紀檢監察部門派人監督。命題、閱卷工作委托縣外專業考試機構或專業人士負責。
(二)面試工作。面試工作由縣人社局負責組織,人員從組織、監察、人社、編辦、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抽調。面試評委由7人組成,原則上外請,由縣人社局、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各派1人負責評委聘請協調,紀檢監察部門派人監督。
考試程序
(一)制定考試方案。縣廣播電視臺擬定考試方案,由縣人社局審核提交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二)發布考試方案。考試方案經審定后,由縣人社局、廣播電視臺在縣人事信息網、縣紅網、縣公眾信息網等網站發布。
(三)筆試、面試與鏡試組織
準考證統一由人事考試培訓中心制發,筆試、面試、鏡試的具體測試時間另行通知,聯系電話:24214429。
1.第一輪綜合測試。主要考應試者儀態形象、播音音準音質、理解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寫作能力。總分100分,按面試占70分,筆試占30分,計入第一輪總成績。
(1)面試。面試內容包括普通話測試,現場語言組織能力,才藝展示和形象氣質。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時間為6至8分鐘。
(2)筆試。筆試內容包括時事政治、播音主持、新聞專業知識及寫作能力。筆試時間120分鐘,筆試總分100分。
2.根據考生第一輪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進入第二輪鏡試。
3.第二輪鏡試。鏡試總分100分,鏡試時間為6分鐘,考生備考時間為10分鐘。評委根據應試者新聞播音、模擬主持表現情況和鏡頭中形象氣質看片打分。其中新聞播音及模擬(欄目、晚會)主持各控制在3分鐘以內。
(四)體檢與考核對象的確定。鏡試結束后,按考生第一輪綜合測試總成績占30%和第二輪鏡試成績占70%合成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對象www.sdsgwy.com。
監督
為確保此次考試工作的公正性,紀檢監察部門將全程參與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舉報電話:0731-24223731(攸縣縣委組織部)
0731-24222449(攸縣監察局)
0731-24327826(攸縣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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