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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東泰安4月自考考生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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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山東泰安4月自考考生注意事項

1、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2B鉛筆和0.5毫米黑色墨水簽字筆、橡皮。

2、考生在領取到試題和答題卡后,應認真檢查試題和答題卡的完整性,若發現破損、印刷歪斜、字跡模糊、折皺等問題請及時向監考員報告。

3、考試前,考生應使用黑色墨水簽字筆在試題和答題卡的規定位置填寫姓名、課程名稱、課程代碼、準考證號、座號,并用2B鉛筆將課程代碼、準考證號、座號下面的信息點涂黑。

缺考標志由監考員負責填涂。嚴禁考生個人填涂缺考標志!

4、考生須認真閱讀“誠信應考倡議書”的內容,然后在規定的位置簽名。

5、考生必須按要求在答題卡上作答,答在試題和草稿紙上的答案無效。

6、試題的作答分為選擇題和非選擇題兩部分。

7、選擇題作答時,須用2B鉛筆將答題卡上對應試題題號后的答案選項涂黑,填涂應準確、規范;修改答案時要用橡皮擦干凈后再重新填涂,注意不要擦破答題卡。

8、非選擇題作答時必須使用0.5毫米的黑色墨水簽字筆,嚴格按照試題要求,在答題卡上按題號順序依次在非選擇題答題區作答。作答時,須在“大題號”欄內寫明大題號,小題號書寫在答題區域,超出答題區域或未書寫題號的答案無效。字跡要工整、清楚,字距適當。

9、遇到暫時不會或者沒有把握的題目時,可先寫下題號,預留出大致的答題空間,再繼續下一題目的作答。

對答案進行修改時,可將刪除部分用筆劃去,然后在其上方或下方寫出新的答案,修改部分不能超出答題區域。

禁止使用涂改液和膠帶紙修改答題內容。

10、作圖題可先用鉛筆繪出,確認無誤后再用0.5毫米黑色墨水簽字筆描清楚。

11、每個考生每科只限一張答題卡,不得增加答題或者粘貼其它答題紙。考生應合理安排答題空間,按題號順序答題,答題內容寫在其它位置無效。

12、考生應保持答題卡的卷面清潔,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不得將答題卡折疊、損毀。

考生須知

一、考生應誠信應考,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和考試通知單,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三、考生入場,除2B鉛筆、0.5mm黑色墨水簽字筆、橡皮、直尺、圓規、三角板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允許使用計算器的課程,計算器也不得有程序儲存功能。

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場后,要按號入座,將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和考試通知單放在課桌上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題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準考證號、座位號等欄目。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題卡無效。

遇試題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五、統一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

六、遲到15分鐘后考生不準進入考點參加當科課程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課程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必須在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上作任何標記。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答案或交換試題、答題卡,不準將答題卡、試題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

十、對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考生,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山東省自學考試考生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記入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

考試違規事實及代碼

違紀:

5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52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

5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

54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

55在考場或者教育考試機構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

56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

57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

58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上標記信息

59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作弊:

61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

62抄襲或者協助他入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63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

64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

65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

66故意銷毀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或者考試材料

67在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

68傳、接物品或者交換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草稿紙

69其他作弊行為

其他違規:

81故意擾亂考點、考場、評卷場所等考試工作場所秩序

82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

83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

84其他擾亂考試管理秩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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