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資格條件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作風正派,奉獻精神強,身體健康;2、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本科法律專業畢業或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本科畢業并取得法學(法律)碩士研究生以上學位;3、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執業資格(A證);4、30周歲以下(1982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含27日),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者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77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含27日);5、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年度考核結果為稱職(合格)以上;6、本次招考報名截止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在讀本科、碩士、博士不得參加報名(2013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應屆畢業生資格復審時可暫憑加蓋畢業院校就業部門印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報名,但資格終審時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招聘崗位、人數法制工作崗位、3人。報名和資格審查1、報名。報考人員從長沙市政府門戶網(www.changsha.gov.cn)(http://www.sdsgwy.com)或長沙市人民政府法制網(http://fzb.changsha.gov.cn/)下載填寫《長沙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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