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韶山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員
招聘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遵守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四)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條件;(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工作經歷的,應聘人員必須具備并出具工作經歷證明(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與工作經歷有關的資格條件,以2013年5月31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對有疑義的學歷(學位)證書,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出國留學應聘人員的學歷需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認證,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學習證明材料。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招聘程序(一)發布信息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湖南省韶山管理局“天下韶山網”網站面向社會公開發布。(二)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1、報名時間:2013年6月26日至2013年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2、報名地點:湖南省韶山管理局人事處113辦公室(韶山市韶山沖迎賓路108號)(www.sdsgwy.com)。3、報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現場報名。請應聘者自行到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網上辦事表格下載中心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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