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考試錄用法院檢察院1128名工作人員
報考條件(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合格,品行端正。(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4月15日至1995年4月15日期間出生)。報考司法警察、人民法院書記員等職位另有年齡要求的,以公布的職位條件為準。(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四)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五)具備擬任職位所需資格條件。(六)符合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的經歷,即在縣級(含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管理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以及自主創業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為在湘服務(含在外服務的湘籍人員)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在基層服務2年以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在崗的四類項目服務人員。已考錄為公務員的人員,不能報考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的職位。報考人員必須持有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對有疑義的學歷(學位)證書,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專業審查按照《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3.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根據考試結果,劃定筆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科目考試范圍以《湖南省2013年公務員錄用考試大綱
2013年湖南省考試錄用658名法院工作人員計劃與職位表
2013年湖南省考試錄用470名檢察院工作人員計劃與職位表
2013年湖南省考試錄用法院檢察院1128名工作人員計劃表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