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化廳所屬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人員
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祖國,熱愛文化事業,品行端正;
3、具備招聘職位所需的規定的學歷、年齡及專業要求(見附件1);
4、具備適應工作需要的身體條件;
5、能服從聘用單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及工作安排;
招聘程序
(一)發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過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st.hunan.gov.cnhttp://www.sdsgwy.com/)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2年8月25日—2012年8月27日(上午8:30—下午17:30)
2、報名地點:各招聘單位(見附件2)。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或電話傳真報名(見附件2)。
現場報名:請應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中心自行下載《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
電話傳真報名:請應聘者先與招聘單位電話聯系后,將上述材料傳真給招聘單位。
每名應聘人員同一個招聘單位只能報考1個職位。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對所有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依據初審情況發放準考證。面試環節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資格證及有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復審,凡發現初審提供材料與實際不符或弄虛作假者,取消面試和聘用資格。
(三)考試方式
1、開考比例:崗位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開考比例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位招聘計劃。
2、考試方法: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總成績的40%、面試(試教)總成績的60%)。
筆試:符合資格條件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內容主要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的測試。筆試前由應聘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領取準考證,否則視為放棄考試。
面試(試教):根據應聘同一崗位成績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業務素質和實際操作技能(其中報考湖南藝術職業學院英語、政治、舞蹈表演教師崗位要進行試教)。
筆試、面試(試教)綜合成績不得低于70分,綜合成績低于70分者,不進入下一程序。成績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sdsgwy.com/公布。
湖南省文化廳所屬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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