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單位2012年招聘教師
基本條件
(一)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熱愛人民教育事業,事業心強,身體健康。
(二)履行教師職責,遵守師德規范和要求,為人師表。
(三)具備相應崗位的職業資格。
(四)符合具體崗位資格要求。
報名時間、考試時間及考試地點
報名時間:6月11日至6月20日(不含雙休日);報名地點:各用人單位或株洲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管理中心(市教育局辦公樓西頭一樓大廳),聯系電話附后。
理論考試,時間:2012年6月24日,地點:株洲市二中;專業技能考核,時間:2012年6月30日,地點:各用人單位。
資格初審
符合崗位招聘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崗位的競聘,一人限報一個崗位。各用人單位、株洲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管理中心負責進行資格初審,市教育局負責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審查時,應聘者應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請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學校教職工崗位資格審查表
(二)身份證、畢業證、相應職位職業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2012年應屆畢業生可憑就業推薦表報名。
(三)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證件照2張。
(四)其他與具體崗位要求相關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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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與考核
(一)參考對象的確定。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參考對象,由用人單位負責在規定的時間內通知參考對象按時參考。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5。未達到參考比例的,原則上不開考,但特殊專業,經市教育局研究,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可適當降低比例或縮減職數開考。
(二)考試考核內容。考試分為理論考試、專業技能考核、師德與政治思想考察三個部分。理論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專業技能考核由學校與市教育局共同組織,師德與政治思想考核由學校負責。理論考試和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均采用100分制,師德與政治思想考核實行考核。理論考試的主要內容為時事政治、人文素質、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教學基本理論、新課程與素質教育等,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專業技能考核包括面試、試講、專業技能實際操作等,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領會教材的能力、組織課堂教學的能力等。
(三)參加專業技能考核人員的確定。根據理論考試成績按各招聘學校各崗位招聘計劃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專業技能考核人員,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時,并列人員進入專業技能考核。專業技能考核人員名單由市教育局在株洲教育網上公布,由用人單位通知應聘者本人。
(四)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個人綜合成績=理論考試成績×40%+專業技能考核成績×60%。
鑒于教師崗位的特殊性,教師專業技能考核設立合格線,低于80分為不合格,專業技能考核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參考人員專業技能考核成績全部不合格的崗位,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取消。
附:報名點聯系:http://www.sdsgwy.com/
電話(區號:0731):
株洲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管理中心:賀老師,李老師, 22663712;
市二中:易老師,28839322;
市三中:喻老師,22605500
市四中:唐老師 28475202;
市十三中:陳老師,22623656;
市十八中:譚老師,22778018;
南方中學:竺老師。28550326;
九方中學:謝老師,22548933;
特殊學校:余老師,22548700;
市幼兒園:宋老師,28221573;
市工業中等專業學校:李老師,22621390;
市中等職業學校:周老師,22288008。
湖南株洲市教育局直屬單位2012年招聘教師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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