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東安縣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172名工作人員
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此次招聘面向全社會,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愛崗敬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綜合素質較強;
2、具備與招聘崗位相適應的學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東安縣2012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讀研究生以本科學歷報考的除外)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12年6月6日上午8點30分至6月8日下午5點。(教師報名時間:2012年6月9日~ 6月14日下午5:30,報名地點:東安縣教育局教師管理中心)
(二)報名地點:東安縣人社局辦公大樓二樓會議室。
(三)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2、每一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考人員報名表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4、每個職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原則上不得小于1:3,達不到比例的,由縣公開招考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是否調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報考已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5、考生自報名至考試(筆試、資格審查、面試)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及時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招聘考試工作全過程。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報名時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嚴格按照《招聘實施方案
考試
(一)考試方法
采取筆試和面試(其中教育類專業技術崗位采取才藝展示或說課的方式進行)相結合的辦法進行。綜合成績按筆試總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
(二)筆試
筆試為閉卷考試。由縣公開招考招聘領導小組聘請人員統一命題、制卷、閱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有關單位負責考試考務工作。
1、筆試內容:公共基礎知識考試內容主要包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掌握的政治理論、法律法規、公民道德建設、事業單位常識和時事政治等基礎知識。專業知識的考試內容為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
2、筆試科目:共兩科,各科滿分均為100分。具體為:
專業技術類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管理類崗位,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3、筆試總成績(百分制)計算方法:
專業技術類崗位,筆試總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
管理類崗位,筆試總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
4、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5、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確定面試人選。
6、如同一個招聘崗位中出現考生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專業技術類崗位按《專業知識
如同一招聘崗位排名末位的考生其《專業知識
7、筆試成績在東安政府網上進行公示。
(三)面試
面試由縣公開招考招聘領導小組在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機關監督下統一組織。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編委辦及有關單位負責考試考務工作。
1、面試內容:教師類崗位音樂、體育、美術專業的面試以才藝展示為主;其他專業的面試為說課(所報考專業的某一年級課本內容,時間不超過15分鐘)。其它崗位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分析能力、組織計劃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和舉止儀表等。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結束后,按筆試總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總成績排序,筆試總成績相同時,專業技術類崗位按《專業知識
4、面試成績(百分制,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當場告知本人。面試結束后及時在東安政府網上公布面試成績、綜合成績、進入體檢范圍人員名單。
湖南永州市東安縣事業單位2012年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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