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興縣事業單位2011年招聘9名工作人員
招聘的職位、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職位:共9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單位(全額事業)3名(工傷保險站、信息中心、農村養老保險站各1名);縣水利局水利工程管理站(全額事業)4名;縣審計局投資審計中心(全額事業)2名。
(二)招聘范圍:
此次公開招聘范圍詳情見附表。
(三)招聘條件:
(1)年齡18至25周歲(1985年10月26日至1993年10月25日期間出生),碩士畢業生為28周歲以下,博士畢業生為30周歲以下;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凡招聘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報考者必須在報名登記表中如實填寫。
(5)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公開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有舞弊行為的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具體職位的招聘條件詳情見附表。
公開招聘的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報名。報名采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定于2011年 10月26日至10月28日。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現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學歷與學位證書、有效身份證、相應職位要求的專業技術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張,交報名費100元。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與參考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后果自負。報名地點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委綜合樓辦公區),聯系電話:0735-5522271。
(二)資格審查。對報考者的有關證件、材料和資料進行審定,合格者發給筆試準考證。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小于1:5,所需專業、技能特殊,公開報名后報考比例若達不到1:5比例的是否開考,由縣人社局商招聘單位研究,并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核準。
(三)筆試。筆試時間定于2011年11月5日。筆試按百分制計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科目為公共科和專業科。公共科為公共知識、公文處理及寫作,專業科為相關職位的政策、法規、專業理論及運用。筆試成績按公共科占30%、專業科占70%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相同的,按專業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公布筆試成績。
(四)面試。筆試結束后,在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分,采取結構化面談方式進行。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附:永興縣2011年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錄用計劃與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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