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應提前了解和熟悉考點地址、乘車路線;考前認真學習《考生須知》和《關于對山東省自學考試中考生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辦法》
二、考試時間: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根據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工作規定》(教考試[2009]1號)文件規定“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考生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課程考試結束前30分鐘”,請考生嚴格遵守。
三、注意事項
1.入場前,考生要自測體溫或主動配合考點進行體溫檢測,若出現體溫異常,要主動向考點說明情況,不得延誤和瞞報。
2.考生進入考點須持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山東省自學考試準考證”和“考試通知單”。
居民身份證丟失的,考前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統一格式打印的戶籍證明。
“山東省自學考試準考證”丟失或基本信息有誤的考生,考前請登陸“濟南自考網”自行修改打印“臨時準考證”,并于2009年10月21–23日持本人身份證件、“臨時準考證”到濟南市自學考試辦公室(經二路195號,濟南市政府西臨)106房間辦理審核蓋章手續(在長清和章丘考區考試的考生可就近到長清區自考辦和章丘市自考辦辦理審核蓋章手續)。
3.考生必須按“考試通知單”上指定的考點、考場準時進入考場,對號入座。開考15分鐘后禁止進入考點,開考120分鐘后方準交卷離場。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4.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2B鉛筆、鋼筆(或圓珠筆、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允許使用計算器的科目可攜帶無存儲功能的計算器)。不得將書籍、紙張、涂改液、修正帶以及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等物品帶入考場。考試期間,在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嚴禁攜帶各種通信工具(如手機、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等物品進入考場。
5.考生答卷時必須使用同色筆(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并限定全藍或全黑(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否則答卷無效。
分卷考試科目必須用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在答題紙上作答。
6. 考生應做到誠信應考,消除僥幸心理,發揮真實水平,考出真實成績,共同營造“誠信應考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考試氛圍。違反考試紀律者按照《關于對山東省自學考試中考生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記入考生誠信考試點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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