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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寧遠縣2011年招聘68名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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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寧遠縣2011年招聘68名教師

湖南省寧遠縣2011年招聘68名教師

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報考職業中專的教師可暫不提供,一年內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

6、高初中教師的招聘對象為:28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二批及以上院校本科畢業,且所學專業與所報崗位專業對口的應、往屆畢業生。

7、職業中專教師的招聘對象為:28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畢業,且所學專業與所報崗位專業對口的應、往屆畢業生。

8、小學教師的招聘對象為:28歲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大專及以上畢業,所學專業與所報崗位專業對口(原與教育局簽訂委培合同的師范生年齡可適當放寬)。

9、全日制研究生畢業,所學專業與所報崗位專業對口的可免文化考試,經試教合格優先聘用。

招聘崗位及數量

說明:1.教育部指令性計劃是指2011年教育部直屬5所高校免費師范畢業生。2.若某專業報名人數少于3人,該專業不開考。

3.職業中專教師納于寧遠縣2011年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招聘,統一由縣人事局負責組織招考。

工作待遇與去向

1、教師一經聘用,享受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相應待遇。

2、聘用為高中教師均安排在縣屬普通高中學校任教;聘用為職業中專教師均安排在縣職業中專任教;聘用為初中、小學各學科教師均安排在偏遠、缺編的農村中小學任教,并在5年內(在荒塘、桐木漯、棉花坪3個少數民族鄉任教的3年內)不得調動工作崗位。

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縣教育局、縣人事局、各鄉鎮政府、全縣中小學校等單位以及市教育信息網、寧遠電視臺、寧遠政務信息網等媒體發布招聘公告。

(二)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1年5月4日至6月3日下午5時止(報考職業中專教師的截止到5月20日)。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報考職業中專教師的在縣人事局報名)。

3.報名上交材料要求:報名時須交驗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介紹信或推薦材料)、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可暫不提供)的原件,并提供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相片2張。4、已被聘用為寧遠縣中小學校的公辦教師、特崗教師不能報名。

(三)資格審查

根據崗位要求,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者取消其考試資格,提供虛假證明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四)專業考試

1.考試時間:6月22日上午9:00-11:00,考生于6月 21日上午8:00在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報考職業中專教師的考試時間為5月28日10:00-12:00)

2.考試地點:寧遠一中。(報考職業中專教師的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3.考試內容:

(1)小學、初中、高中教師各專業考現行初、高中對應學科的教材內容。小學、初中、高中教師同卷考試,但分專業分層次單獨劃線。

(2)職業中專教師的計算機網絡技術、模具制造技術、汽車運用與維修、平面設計、電氣自動化、機電一體化、機械制造與自動化、物流管理等8個專業,考現行職業高中對應學科教材內容,詳見下表:

(3)音樂(舞蹈)、體育2個專業的考試包括理論考試和專業

素質測試。理論考試內容為高、初中對應學科教材內容。

4.考試形式:文化考試實行閉卷考試,專業素質測試實行現場測試。考試結束即組織閱卷,第二天下午5:00前公布考試成績。

5.分值設置:專業考試滿分均為100分。其中音樂(舞蹈)、體育2個專業的理論考試占40%,專業素質測試占60%。

(五)現場試教

1.試教時間:專業考試成績公示1天無異議后,即組織試教(報考職業中專教師的試教時間由人事局另行通知)。

2.試教地點:見臨時通知。

3.試教對象:根據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試教對象。所有專業按招聘人數的2倍確定試教對象。

4.試教內容:

(1)小學教師各專業:現行小學六年級對應學科教材內容。

(2)高中教師各專業:現行高中一年級對應學科的教材內容。

(3)初中教師各專業:現行初中一年級對應學科的教材內容。

(4)職業中專專業教師:現行職業高中對應學科教材內容。

5.試教形式:采用無學生授課模式。試教者通過抽簽確定試教課題,并在規定時間、規定地點備課,然后當堂上課,評委根據試教的表現當場評分,即時公布。

6.分值設置:試教成績滿分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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