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關規定,為加強全縣教師隊伍建設,經研究并報市人事局批準,今年我縣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部分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我縣計劃招考教師10名,具體計劃詳見附件:《2010年桑植縣考試聘用教師職位表
二、報名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屬桑植籍。
2、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8月31日至1992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用人單位另有規定除外);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本科及以上文憑,持有教師資格證,并與所報專業一致。
7、其它條件:①已被我縣招聘的特崗教師的不得報名;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工作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規定
(二)招考職位與計劃:詳見附件。
(三)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0年8月18日—20日。
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
(四)報名要求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現場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學歷與學位證書、有效身份證等原件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張,應屆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由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否則,后果自負。
三、其他事宜
(1)實施程序:整個招考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說課)、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并分別在政府公眾網、人事人才網站公布有關情況。
(2)考試時間及地點:筆試時間為2010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8月22日,在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筆試考點設在縣一中初中部。報考人員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
(3)考試內容:1、筆試。考試內容為報考職位相對應的專業知識及教育學、心理學,其中專業知識占90%,教育學、心理學占10%。筆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2、面試(說課)。在報考同一職位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聘用人數與參加考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說課)的人選,并在網上公告。所需專業、技能特殊,達不到開考比例經批準開考的職位,參加面試人員不得低于錄用計劃數1∶2的比例。達不到1∶2比例又無遞補對象的,則面試(說課)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方可作為體檢對象。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4)加分政策: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筆試成績按相關規定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核準加分。
(5)成績合成:筆試100分,面試(說課)100分。面試(說課)結束后,按筆試總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總成績,并根據考試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錄用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考試綜合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6)體檢項目與標準:體檢工作參照省人事廳、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
(7)本次招考政策由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考務咨詢電話:0744—6226657
桑植縣人事局
桑植縣教育局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2010年桑植縣考試聘用教師職位表
2010年桑植縣考試聘用教師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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