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株洲縣教育局關于2010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方案
報名:
報名時間:2010年7月29日至8月2日。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咨詢電話:0731-27610667(不接受網上報名)
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應聘者的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二張,報名費100元(未被錄用者報名費不退)。應聘者報名時須選擇一個報考崗位填寫報名登記表。
筆試
1、筆試為公共科(20分)和專業科(80分)兩部分(一套試卷)。公共科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學法、教育教學法律法規常識等。專業科內容為所學專業基礎知識。為確保選聘人員質量,各崗位職數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原則上要達到5:1以上的比例才開考,未達到比例的職位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開考。
2、筆試時間為2010年8月7日上午8:30-10:30(語文科11:00結束)。
3、筆試地點:職業中專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教師隊伍結構,提升師資隊伍整體素質,實現我縣教育又好又快發展,根據縣委、縣政府指示精神,特制定2010年公開招聘新教師和引進優秀教師工作方案。
一、組織領導
引進優秀教師和招聘新教師的初選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縣教育局成立公開招聘和引進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領導任正副組長,成員由人事股、監審室、基教股、政策法規室、教研室等部門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局人事股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組織、聯絡和協調工作。
縣人事、編辦、紀檢監察等部門領導參與、指導和監督初選全過程。
二、公開招聘教師的基本條件
1、應聘高中教師必須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師范院校計劃內全日制大學本科畢業生,同時具有學士或以上學位;
2、應聘初中教師必須是具有全日制大學二本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3、應聘小學教師必須是具有全日制高等專科學校大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4、政治思想好,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
5、具有相應任教學段的教師資格證;
6、具備合格的普通話等級證。漢語言文學(中文)專業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其他專業達到二級乙等;
7、所學專業與所報考的教學崗位專業對口。
8、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9、身體健康;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鄉鎮小學(共4人):
語文:磚橋1人;數學:淦田(八斗)1人;
英語:淦田(八斗)1人;信息技術:龍鳳1人;
鄉鎮初中及高中(共23人):
語文:平山1人;
數學:龍潭1人、王十萬1人;
物理:龍鳳1人;化學:龍潭1人;
英語:、平山1人、朱亭1人、古岳峰1人;
政治:六中(高中)一人;歷史:朱亭1人;
信息技術:王十萬1人、古岳峰1人;
地理:古岳峰1人、堂市1人;
音樂:堂市1人、太湖1人;
美術:磚橋1人、龍潭1人;
體育:王十萬1人;平山1人
生物:磚橋1人、堂市1人、三中(高中)1人。
四、招聘辦法
整個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試教、確定初錄人選、、公示、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0年7月29日至8月2日。
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人事股。咨詢電話:0731-27610667(不接受網上報名)
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應聘者的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原件和復印件,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二張,報名費100元(未被錄用者報名費不退)。應聘者報名時須選擇一個報考崗位填寫報名登記表。
(二)資格審查
縣教育局人事股牽頭,監審室配合,縣人事、紀檢監察等部門派人參與,對應聘者報名條件進行審查,對其所提交的原始證件進行審驗。
(三)筆試
1、筆試為公共科(20分)和專業科(80分)兩部分(一套試卷)。公共科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學法、教育教學法律法規常識等。專業科內容為所學專業基礎知識。
為確保選聘人員質量,各崗位職數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原則上要達到5:1以上的比例才開考,未達到比例的職位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開考。
2、筆試時間為2010年8月7日上午8:30-10:30(語文科11:00結束)http://www.sdsgwy.com。
3、筆試地點:職業中專。
(四)試教
所應聘教師(包括小學)都必須參加試教,試教內容為高中和初中教材內容,課題自選,按說課要求進行。試教主要考核應聘者教育教學實際操作水平、了解其教育教學基本理念,個體素質、儀表教態和語言表達等方面能力。參加試教人數按照3:1的比例,以筆試成績的優劣,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確定。應聘者筆試成績和試教成績分別按60%和4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成績,音、體、美三個專業的應聘者筆試按40%、試教按60%的比例折算成綜合成績。
試教時間:2010年8月13日上午8:30
試教地點:縣職業中專。
(五)確定初錄名單:
經過筆試和試教后,依據每位應聘者的綜合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截取初選名單(綜合成績并列就依筆試成績排序定人),縣教育局與人事、編辦、紀檢監察等部門領導聯席會議進行審定,最后確定初錄名單。
(六)公示
對初錄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具體時間是:8月17日至8月19日http://www.sdsgwy.com。
(七)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經公示無異議,縣教育局將初錄名單報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審定,經審定后再予以錄用。應聘者一經錄用,必須與縣教育局簽訂自愿到偏遠地區或山區學校長期(3年以上)從教的《聘用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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