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你關注:湖南省永興縣2010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報名、資格審查。
①報名時間:2010年8月17日至8月19日。持畢業證、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報名(2010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如學歷證書還未發放則須提供學校就業推薦書)。②報名地點:永興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聯系電話:0735-55220410735-5527643。
③報名費200元,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照4張。
④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小于1:3,低于1:3的則不開考。
筆試。
①實行閉卷考試,考試時間90分鐘。
②考試日期:2010年8月21日上午9:00時。
③考試內容:以職業中專學校現行相應專業教材內容為主。
④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3.試教。
①按考試成績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試教人員。若按比例確定試教人數的最后一位出現考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列入試教范圍。
②試教時間為20分鐘,采取說課的形式。電子技術教師和旅游與酒店管理教師還要分別進行相應的專業技能操作測試,測試時間為20分鐘。
③試教內容:招聘學科現行的職業中專學校教材。
④抽簽確定試教順序和內容。
⑤試教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一、招聘科目、名額及編制性質
電子技術專業教師、旅游與酒店管理專業教師、音樂專業教師各1名。核定為全額事業編制。
二、招聘對象與條件
1.政治思想好,熱愛教育事業,無違法違紀行為。
2.年齡在26歲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職責。
3.國家承認學歷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含本科)相應專業畢業生。
4.報考音樂專業教師必須具有高中學段或以上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電子技術和旅游與酒店管理專業教師暫不受教師資格證的限制,但在聘用(任)后一年內必須取得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證,否則不予轉正。
5.應聘教師須熱愛永興教育事業,服從工作安排,一經聘用(任),至少要在永興任教6年以上。
三、招聘程序
1.報名、資格審查。
①報名時間:2010年8月17日至8月19日。持畢業證、有效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報名(2010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如學歷證書還未發放則須提供學校就業推薦書)。
②報名地點:永興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聯系電話:0735-55220410735-5527643。
③報名費200元,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照4張。
④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小于1:3,低于1:3的則不開考。
2.筆試。
①實行閉卷考試,考試時間90分鐘。
②考試日期:2010年8月21日上午9:00時。
③考試內容:以職業中專學校現行相應專業教材內容為主。
④考試地點:另行通知。
3.試教。
①按考試成績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試教人員。若按比例確定試教人數的最后一位出現考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列入試教范圍。
②試教時間為20分鐘,采取說課的形式。電子技術教師和旅游與酒店管理教師還要分別進行相應的專業技能操作測試,測試時間為20分鐘。
③試教內容:招聘學科現行的職業中專學校教材。
④抽簽確定試教順序和內容。
⑤試教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綜合評分。
①筆試、試教均實行100分制。電子技術教師和旅游與酒店管理教師試教包含說課和技能操作,其中說課占60分、技能操作占40分。
②筆試、試教按6:4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③如綜合成績出現相同的情況,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5.體檢。
①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有體檢不合格者,則從報考同一科目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次數不超過兩次。
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③體檢費用按實際需要收取。
④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6.考察。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不愿到縣職業中專學校任教者,則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7.公示。
對考察合格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內受理署真實姓名及聯系方式的舉報人的舉報,公示期滿后,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永興縣人事局
永興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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