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計劃
今年市上下達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阿作人員計劃380名,其中縣直事業單位(縣醫院、中醫院)28名,鄉鎮事業站(中心)152名(其中2011年選拔到基層鄉鎮從事“三支一扶”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專項指標18名)),中小學教師200名。招聘崗位及條件詳見附表。
安排招聘計劃的依據及有關意見
1.招考計劃總的依據是:《定西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試行)
2. 在安排招聘崗位時,以招聘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為主,優先考慮本科以上(含本科)畢業生的就業,重點保證碩士研究生和緊缺專業本科畢業生充分就業。
3.堅持“通盤考慮、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的原則,招聘崗位向重點項目建設、優勢產業開發和新農村建設等事關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傾斜,向人才相對缺乏的邊遠貧困鄉鎮傾斜,優先保證項目建設、優勢產業開發、新農村建設和教育教學單位對各類人才的需求。
4.在報考崗位和專業設置上,按照“崗位分類、專業歸類”的原則,分為非師范類和師范類兩大類,其中非師范類專業分為醫療衛生類、財經類、農業類、畜牧獸醫類、林業類、水利水保類、機械類、政法類、建筑工程類、交通運輸類、文秘類、工商管理類、環保類、電子信息類、外語類、土地管理類、廣播電視類、綜合類等18大類,師范類專業分為語文、數學、物理、化學、歷史、地理、政治、生物、外語、信息與計算機、學前教育、音樂、體育、美術、教育綜合崗等15類。鄉鎮事業站所根據單位性質按上述大類歸類設崗;縣直事業單位原則上按上述大類歸類設崗,個別專業性較強的崗位,按所需專業設崗。非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和緊缺專業本科畢業生納入全縣事業單位統一招聘考試,擇優聘用。
5.對2011年選拔到鄉鎮基層服務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從今年的招聘計劃中單列,服務期滿經縣人社部門從德、能、勤、績等方面考核合格后,直接安置到鄉鎮基層工作。
6.根據團省委、省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關于做好“西部計劃”大學生服務期滿考核安置工作的通知
7.今年繼續采取“全市統一報名、分級組織考試”的辦法,縣上事業單位先行組織招聘考試,市直單位在各縣區考試結束之后進行。
招聘對象
1.2002年至2013年畢業,到我市、縣人力資源交流開發服務中心登記注冊后未就業的國家計劃內普通高校畢業生;
2.持《擇業證
招聘條件
1.具有本縣常住戶口,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個別緊缺專業本科以上畢業生,其戶籍可適當放寬。縣外生源已在我縣登記結婚,其戶籍于2012年11月1日前遷入我縣的,憑本人結婚證、戶口簿、擇業證(或無就業單位的報到證)等有效證件,允許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2.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風正派,服從組織分配;
3.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知識和任職資格;
5.具備招聘崗位相匹配的其它條件。
發布公告
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岷縣電視臺、岷縣黨建網(http://www.mxzzb.gov.cn/)、岷縣人力資源網(http://www.mxrlzyw.gov.cn) (www.sdsgwy.com )統一發布我縣的招聘公告和有關信息。
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10月28日---11月1日,共5天時間,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30。
2.報名地點:岷縣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開發區縣醫院斜對面),市直報名點設在市人力資源交流開發服務中心三樓大廳。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可根據崗位招聘條件分別報考市、縣兩個崗位。
3.所需證件:
(1)國家計劃內招收的應往屆未就業普通高校畢業生持本人畢業證、學位證、擇業證(或無具體就業單位的報到證)、戶口遷移證(或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報考教育教學單位的非師范類普通高校畢業生,還須持《教師資格證
(2)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二吋照片3張。
(3)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還須提供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和本人有效證件。
4.報名費:每人150元。報考市直單位的考生的報名費,由市人社局統一收取。
5.報名結束后,需復核崗位報考人數是否達到招聘計劃3:1的比例,專科崗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的崗位計劃可作調整,并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面向社會公布。本科以上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1比例的,可按緊缺專業對待,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6. 報考縣、鄉鎮事業單位的考生的準考證,在考前一周內由縣人社局發給考生。
考試
1.考試組織:由市、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本次考試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單位(機構)舉辦任何考前輔導班。
2.考試時間及考試內容:
考試時間定于2013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考試科目:非師范類畢業生報考綜合類崗位的,其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市直事業單位的考試時間定于2013年11月17日下午15:00---17:00。考試內容為擬招聘崗位的專業綜合基礎知識。個別招聘單位需要組織面試或加試專業技能測試的,在考試前制定出臺面試或專業技能測試方案,面向社會公告后按方案實施。
3.考試地點:報考本縣事業單位的考生,在本縣考點參加考試,以準考證上的考試地點為準;報考市直單位的考生,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確定考試地點。
4.考場設置:每個考場30人,同一崗位的考生原則上編排在同一考場。
成績計算及加分項條件
原則上以《專業考試
加分項條件嚴格按照《定西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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