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自考和4月自考分別將于2009年1月10-11日和4月18-19日進行。現將自考報名、實踐報名、畢業證書辦理等有關事宜通告如下,望周知。
一、2009年上半年自考報名時間、地點、方法
(一)報名時間:
1.2009年1月自考報名2008年11月29-30日。
2.2009年4月自考報名2008年12月18-24日。
各系統和社會助學單位的報名開始時間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前,但截止時間不能提前和延后。
(二)報名地點:
1.各區、市招考辦:組織所有面向社會開考專業的報名。
2.各助學單位和系統單位:組織本單位考生和有關特殊專業的報名。
(三)報名方法:
1.老考生持IC卡報名,IC卡丟失的考生在報名點補辦。
2.首次報考的考生(含已有老的檔案號,但無IC卡的老考生)需要通過填涂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下發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登記卡”報名,同時現場照相、采集信息,辦理IC 卡有關手續。
3.2009年1月自考報名不組織教材征訂工作。
4.2009年4月自考報名可以預定當次考試教材。沒有教材的考生應該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政策規定,在報名前訂購國家指定的正版教材,自覺抵制盜版教材。《現代教育》自考專刊考生自愿購買。
(四)報考費用:
1.2009年1月自考報名費:40元/科。
2.2009年4月自考報名費:32元/科;教材預定30元/本;《現代教育》9元/本。
二、報名要求
1.所有考生必須憑有效身份證明報名。系統報考專業由系統單位嚴格把關,特別是公安、醫藥、護理類專業,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報名。護理學專、本專業考試報名由青島衛生學校負責,其他報名點不得組織報名;中藥、中醫護理專業老考生由各區、市招考辦組織報名,新考生必須經過市衛生局中醫處審查并開具證明方可報名。
2.考生可以同時報考專科、本科專業,但在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前,必須要獲得專科畢業證書,否則不能辦理本科畢業證書。
3.必須按照簡章公布的專業代碼和課程代碼進行填報。
4.報名工作要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工作要求,嚴格審核新生的報名資格。各專業的本科段,不能接收非國民系列的專科畢業生的報名。自考及普通高校專、本科在讀生憑身份證和學生證、準考證可以報考本科,但在辦理本科畢業證書前必須取得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根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要求,考生完成本科段課程即可辦理畢業。
5.關于學歷文憑未畢業考生轉考自學考試的報名要求。按照省教育考試院規定,尚未畢業的學歷文憑考生可以自愿轉入自考有關專業繼續學習,并最終取得自考畢業證書,具體要求參照魯招考辦(2007)1號文執行。
(1)尚未畢業的我市學歷文憑考生只能在我市辦理使用學歷文憑課程的自考畢業手續。校考課程有效期為6年。
(2)學歷文憑考試所有考試檔案由市招考辦統一管理。凡是考生在學歷文憑考試中通過的各類試卷一律不得轉出;已經通過的自考課程可以辦理轉檔。
(3)學歷文憑考生轉入自考必須嚴格按照省考試院下發的課程對頂計劃參加考試。
(4)學歷文憑考生參加自考需要辦理自學考試準考證(學歷文憑準考證由考生妥善保管)。
6.關于過程性考核試點專業考生報考的幾點要求。
(1)過程性考核專業考生實行注冊制,由試點院校統一管理。考生注冊滿兩年方可辦理畢業手續。
(2)考生國考課程檔案由市招考辦統一管理,校考課檔案由試點院校統一管理,辦理畢業手續時以各院校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畢業生校考課檔案。
(3)過程性考核專業的校考課檔案不得轉入和轉出,過程性考核專業考生只能在我市辦理使用校考課課程的自考畢業手續;國考課檔案可以在省市間轉入轉出。
7.關于IC卡有關問題。
(1)新考生必須辦理IC卡,考生報考不同專業只需辦理一張IC卡。IC卡30元/張。
(2)1月考試新辦IC卡將于12月18日前發至各報名點;4月考試新辦IC卡將于考試前下發。
(3)考試前IC卡丟失的考生,需持身份證和考試通知單于考試當周到市招考辦補辦IC卡。
8.各報名點必須嚴格執行報名信息校對制度,打印一式兩份確認單,要求考生仔細校對報名信息,并在校對單上簽字確認。
三、關于實踐環節考核和畢業環節考核報名
(一)關于實踐技能考核報名
1.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山東省高教自考的所有專業的所有技能考試報名每年安排二次,時間為每年的6月18-24日和12月18-24日,考試時間、地點以考試通知單為準。考核內容為報名簡章公布的有關專業和科目為準。沒有準考證(含IC卡、各類老準考證)的考生不得報考。
2.實踐環節報名程序:
(1)考生填寫“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及技能考核報名卡”。報名費5元;
(2)考生仔細閱讀報名簡章,并按照報名簡章公布的專業科目進行填涂;
(3)考生填涂后由微機人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下發的報名程序進行閱卡,采集信息;
(4)打印報名核對單,考生當場核對簽字;
(5)報名點在核對單和考試通知單上加蓋報名點公章。留下考生簽字的核對單,發放考試通知單。報名結束。
(二)關于畢業環節考核
1.報名要求:
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每年安排兩次有關專業的畢業考核報名和考試(含教師自考)。每年的報名時間為6月18-24日和12月18-24日。考試內容以公布的簡章為準。考試時間、地點、要求以考試通知單為準。考生在所有課程合格或者報考最后1門課程的同時可以報考畢業考核。各報名點在組織畢業考核報名時要驗查考生的所有單科合格證書,符合條件方可準予報名。
2.報名程序:
(1)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下發的報名程序,考生需要填涂兩張報名卡,一是“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及技能考核報名卡”,二是“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及技能考核報名卡(二)”。卡一采集考生信息和考試專業、科目;卡二采集考生的畢業論文題目。
(2)報名點收集考生填寫的兩卡,進行錄入;
(3)打印報名核對單,考生當場核對簽字;
(4)在核對單和考試通知單上加蓋報名點公章。留下考生簽字的核對單,發放考試通知單。報名結束。
3.自考本科畢業論文的上交方式:
(1)考生在各區市報名結束后,領取畢業論文封面三張。
(2)考生按照主考院校發出的考核通知,完成論文撰寫,并按照大學要求填寫裝訂論文封面,由考生本人按時直接上交有關主考院校。
(三)關于中學教師自考畢業考核報名
本次報名最后一次組織教師自考英語教育本科專業聽力與口譯考核,報名時間12月18-24日。報名工作由青島教育學院主管部門通知有關學校和考生,報名地點為各區、市招考辦。
四、關于2009年4月中學教師自考報名
(一)報名時間、地點:2008年12月25-26日。市內四區考生在市南區招考辦報名,其余各區、市考生在所在區、市招考辦報名(報名內容見簡章)。
(二)考試時間:2009年4月18-19日。
(三)報名要求:老考生持IC卡報名。不再接收新生注冊。
五、關于幾項免試規定
(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公共英語(一):
1.英語(專本科)專業畢業生;
2.具有2005年以前獲得的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
3.具有全國公共英語(PETS)等級二級及以上證書。
(二)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公共英語(二):
1.英語(專本科)專業畢業生;
2.具有2005年以前獲得的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
3.具有全國公共英語(PETS)等級三級及以上證書。
(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非計算機類專業中的“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
1.計算機應用、計算機信息(專本科)專業畢業生;
2.具有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證書;
3.具有自學考試系統組織的“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NIT)”考試各模塊之一的。
(四)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免考自考本科專業中的“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課程:
1.計算機應用、計算機信息(專、本科)專業畢業生;
2.通過自學考試系統組織的“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NIT)”考試中1021模塊的。
(五)關于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NCRE)證書的有關免考政策:
1.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一級(各科目之一)及以上合格證書者,除原來的免試規定外,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計算機應用技術(2316)”課程,(含理論考試和實踐考核);
2.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二級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高級語言程序設計(0342)”課程,(含理論考試和實踐考核);
3.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三級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微型計算機及其接口技術(2319)”和“微型計算機原理及應用”(2277)(含理論考試和實踐考核)。
(六)其他規定見“山東省高教自學考試課程免考實施細則”(魯教考委[2004]4號)。
六、關于2008年下半年自考畢業證書辦理
(一)自考考生
1.辦理時間:2008年12月4-7日;
2.辦理地點:各區、市招考辦。護理學(專、本)專業在青島衛校辦理。
(二)自考過程性考核試點專業考生
1.辦理時間:2007年12月10-11日;
2.辦理地點:市南區招考辦(萊陽路22號),聯系電話82867969
(三)原學歷文憑考試考生轉自考辦理畢業
1.辦理時間:2008年12月12日;
2.辦理地點:市南區招考辦(萊陽路22號),聯系電話同上。
(四)上交材料:
1.過程性考核專業:11月28日,學校上報畢業生校考課檔案;
2.自考:12月8日,各辦證單位上交畢業生材料。
七、社會證書考試(PETS)
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報名、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報名:
1.網上報名時間:2008年12月1-23日;
2.相關說明見青島市招生考試信息網(www.qdzk.gov.cn);
2.信息確認時間:12月18-24日;
3.信息確認地點:青島市招考中心(新昌路36號),聯系電話85786291
八、社會助學組織工作
根據省考試院《關于換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組織登記證書的通知》(魯招考[2008]109號)文件要求,任何社會助學組織凡是舉辦自學考試助學班的,沒有經過允許且事先沒有辦理登記手續的一律緩辦或停辦。
來源:青島市招生考試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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