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
體檢時間、地點:2014年12月4日(星期四)上午8時整至廬江縣人民法院政治處(法院行政樓四樓403室)集中;體檢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攜帶照片1寸2張。
體檢費用:500元左右(由考生自理);
體檢注意事項:
(1)檢查當天實行空腹檢查。檢查前一天晚8點后要禁食、禁水;前幾天要保持正常飲食,勿多食易產氣的食物(如牛奶、面食、豆制品等),勿飲酒,不吃對肝、腎功能有損害的藥物,少吃或盡量不吃含糖飲食、藥品或輸含糖藥水;
(2)檢查當天請穿輕便服裝,勿穿有金屬扣子的內衣褲及佩戴金屬飾品,女性不宜穿連衣裙和連褲襪;
(3)懷孕或可能懷孕者,請先告知工作人員,勿接受放射線(如胸透、X光片、CT等)檢查;
(4)體檢人員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提出復檢(考生不得離開現場),并在當日安排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提出并安排復檢,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復檢資格;對于其他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公布體檢結果公告之日起1日內,向縣法院申請復檢,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5)所有項目檢查完畢,須將體檢表交醫院體檢中心驗收后,憑身份證領回本人手機等通訊工具,交回胸牌,同時可開具調檔函。
體檢人員要服從工作人員統一管理,不得擅自離開,在體檢時不得通報個人姓名、家庭等相關信息。
因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缺額的,從所招聘崗位報考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考察
體檢合格人選即為擬考察人選。擬考察人選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以下材料:
個人學歷檔案(檔案不在我縣人才中心的考生可在體檢當天或之前到我縣人社局開具調檔函)。個人檔案在我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必須與我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確認(聯系電話:0551—87336963)。
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違紀相關證明材料(即政審材料);
戶籍居住地村委會(社區)或現工作單位、學校按招聘《公告
政府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有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未婚人員也須提供);
證書:①學歷證書,②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
其它要求
上述高校畢業生學歷檔案須于12月12日前轉到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輔警崗位人員檔案交縣法院;其它考察材料須在12月8日前統一交縣法院政治處(縣法院四樓403室)。若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提供上述材料而又不能說明原因的,則按自動放棄處理。因考察不合格缺額,從所招聘崗位報考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考察由縣人民法院組織實施。
請考生注意及時關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的相關通知;并保持手機暢通。考生聯系方式如有變更請盡快與招考單位聯系
聯系電話:0551-87310305(廬江縣人民法院政治處)
進入體檢程序的考生名單(共12人):
王銳、胡靜、盧宗寶、丁釗、許青、李園林、張玨、陳林、張娟、孫玄、張菲婭、王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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