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銅陵市郊區2010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報名時間:7月15日至17日(8:30—11:30,15:00—17:00)。
報名地點:店門口小學(市內乘1、10路公交車,店門口站下車)。
為充實我區教育系統師資隊伍,優化教師整體結構,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一、招聘崗位
招聘教師8名,其中:幼教2人,小學音樂2人,小學體育2人,小學美術2人。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熱愛教育事業,服從組織安排,愿意在郊區學校任教五年以上。
(三)學歷及資格條件
1、小學教師崗位應聘者應具備國民教育系列對應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二乙及以上等級證書。
2、幼兒教師崗位應聘者應具備普通高校師范類幼兒教育專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二甲及以上等級證書。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7月15日至17日(8:30—11:30,15:00—17:00)。
報名地點:店門口小學(市內乘1、10路公交車,店門口站下車)。
2、報考者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等職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紅底彩色小2寸照片5張。填寫《2010年銅陵市郊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3、考試費按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6〕226號規定:統一考試(筆試)45元,專業測試每人80元。特殊困難的報考人員(城鎮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家庭“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家庭“農村特困救助證”原件、復印件)經郊區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區招考辦)審核確認后,可免交考試費。
4、資格審查辦法:報考者的資格條件,原則上在報名時由區教育局現場初審,合格后報區招考辦審定。報名及資格審查后,在區政府網站上進行一榜公示,符合條件者,由區招考辦核發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分為統一考試(筆試)和專業測試兩種,分別占總成績的40%和60%。
1、統一考試(筆試)
統一考試(筆試)內容為所報考崗位相關專業知識,時限120分鐘,卷面分值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統一考試(筆試)不指定教材。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見區政府網站公告)。
2、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采取試講、答辯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業務素質能力及潛能,具體事項另行通知(見區政府網站公告)。專業測試成績滿分100分,考生專業測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專業測試人選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統一考試(筆試)成績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過程中如有入圍人員放棄,將根據統一考試(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同時在區政府網站進行二榜公示。
(三)體檢
區招考辦根據統一考試(筆試)和專業測試成績合成后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進入體檢程序,考生出現分數相同時,按統一考試(筆試)和專業測試成績依次比較,擇優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時間另行通知(見區政府網站公告),標準按安徽省教人﹝2001﹞35號和教秘人﹝2004﹞56號文件規定執行。體檢中出現身體不合格者,在專業測試入圍人員中按報考崗位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體檢合格者,進入考核階段。
(四)考核
由區招考辦組織,采取查閱檔案,找畢業學校相關人員座談的方式進行。重點考察擬錄用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法紀觀念、職業道德、思想作風等。
(五)公示
區招考辦對擬聘人員名單在區政府網站進行第三次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錄用
1、公示無異議后,由區招考辦發聘用通知。受聘人員憑聘用通知到區教育局報到,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內實行合同管理,個人到市人才中心辦理人事代理。
2、本次招聘錄用的教師原則上由區教育局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到我區遠郊學校工作;如不服從分配,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是否遞補,由區招考領導小組視情況而定。
3、對招聘錄用的教師一律實行聘用制,被錄用者與區教育局簽訂五年的聘用合同;招聘錄用的教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不予續聘。
4、聘用期間按區事業單位工資政策核發工資,與我區現職教師享受同等待遇;試用期內工資執行見習期工資標準。
四、紀律
對違反考試、錄用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五、本簡章由郊區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聯系電話:區教育局5814007、區人事局5825106,舉報電話:區監察局5821458)。
郊區公開招聘教師考試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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