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2010年六安市直部分事業單位選招人員公告
報名時間:7月26日—27日
報名地點:市人力資源市場(市政務中心東側)
考試分為職業能力測試和專業知識測試。職業能力測試是每個招聘崗位必考的公共科目。考試時間為2010年8月28日左右。
職業能力測試的主要內容: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
根據原省人事廳“關于轉發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一、選招計劃與條件
(一)計劃:2010年計劃選招139名工作人員,詳見《市直部分事業單位選招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
(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以及被辭退的公務員或被開除的公職人員未滿五年的,不得報考。
二、報名時間與地點
報名時間:7月26日—27日
報名地點:市人力資源市場(市政務中心東側)
報考者需攜帶的材料:畢業證書、身份證、有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報名考務費(報名筆試費45元/門課,面試費80元)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張,以及報考崗位具體要求的其它證件資料,并填寫《事業單位選招補員報考資格審查表
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職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在市人社局指導下,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納報名考試費用的,核發《準考證
招考崗位與報考人數比例應不低于1:3,形不成競爭局面的,將取消該招考崗位。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特殊崗位(專業)或招聘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層次人員的崗位,經市人社局批準后方可開考。
四、考試
考試分為職業能力測試和專業知識測試。由市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一)職業能力測試是每個招聘崗位必考的公共科目。考試時間為2010年8月28日左右。
職業能力測試的主要內容: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
根據省委組織部、原省人事廳等九部門皖人發[2008]44號文件規定,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須持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蓋有原省人事廳鋼印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按規定程序審核后每門筆試科目成績增加2分。
根據招聘單位考生職業能力測試成績高低順序,以及該單位招聘崗位計劃及報考人數,按照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含結構化面試)的人員名單,按照1:5比例確定進入試講和技能操作的人員名單。
凡進入專業筆試的人員,即為參加該崗位職業能力測試的所有人員。
(二)專業知識測試。根據不同崗位的專業特點,專業知識測試采取專業筆試、面試(含結構化面試)、試講、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業務素質能力及潛能。各招聘單位可以根據崗位需求,選擇1至2種測試方式進行。
專業筆試時間為2010年8月28日左右。其它方式的專業知識測試時間另行通知。
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專業知識測試人員比例低于1:3的,專業筆試或技能操作成績必須達到及格分以上;試講或結構化面試成績,則以招聘當日參加同一種類專業知識測試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數,確定該崗位專業知識測試的最低分數線。對專業知識測試未達到以上規定分數線的考生,不得進入體檢、考核程序。
應聘人員總成績按職業能力測試成績與專業知識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其中:職業能力測試成績占30%,專業知識測試成績占70%[如專業知識測試采取兩種考試方式,則專業筆試或試講成績占總成績40%,面試(含結構化面試)或技能操作等成績占總成績30%];根據招聘單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核的人員。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在錄取時出現考生總成績同分,以專業知識測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再出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同分,則以專業筆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
五、體檢與考核
體檢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
考核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導下,由用人單位的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主要對考核人選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考核人選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對體檢、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體檢、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六、聘用(沒有注明為聘用合同制的其他職位,均為編制內聘用)與管理
根據考試成績和體檢考核情況,由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向社會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寫出聘用報告,連同擬聘用人員考核及學歷認證等相關材料,報經市直主管部門審查后,按規定由市人社局履行審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按時提供選招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規定,招聘單位須與新進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制度。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市人社局所屬人才服務中心提供相應的人事代理服務。
七、選招工作經費
這次選招工作所需經費,除向應試人員收取的考試費外,不足部分按選招計劃由用人單位分擔。考試收費標準按省財政廳、物價局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執行。
八、有關事宜
本《方案
各招聘單位選招情況及電話詳見《市直部分事業單位選招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
咨詢電話:0564-3376209
附件市直部分事業單位選招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
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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