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信息網提醒您關注:安徽省銅陵縣2010年公開招聘84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定于2010年5月25日——27日(周二至周四),逾期不再補報。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縣人才服務中心(公安路1號)。
咨詢電話:0562-8829592
0562-8822756
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于2010年6月13日(周日),上午8:30-10:30;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根據工作需要,經縣政府同意,2010年我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84名,其中:縣直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和衛生系統編制限額內招聘39名,教育及衛生系統編制外招聘45名。為保證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招聘計劃、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銅陵縣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學歷和年齡等資格條件與工作能力。報考年齡具體計算截止到2010年5月31日;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從縣內編外聘用人員(政府雇員)招聘的崗位,須在本單位編外聘用指標限額內,通過公開招考或長期聘用、考核合格,并經縣編外聘用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原人事局下達批復使用的人員中報考。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驟
本次招聘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事招辦)組織實施,實行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主要分為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與公示、聘用等六個步驟。
(一)發布招聘公告
縣事招辦根據確定的招聘計劃,公布招聘公告,將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驟等情況予以公告。招聘公告于5月11日在相關新聞媒體和銅陵人事人才網、縣人民政府網同時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地點
全縣統一報名時間定于2010年5月25日——27日(周二至周四),逾期不再補報。
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報名地點:縣人才服務中心(公安路1號)。
咨詢電話:0562-8829592
0562-8822756
2.報名辦法
報考者須本人到報名地點現場報名,6月8日——9日(周二至周三)憑本人身份證到縣人才服務中心領取筆試準考證。
3.報名有關事項
(1)報考人員須提供的證件
A.報考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等有效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2010年畢業、暫未取得畢業證書的統招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B.報考教師崗位的考生,須提供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高學段教師資格可報考低學段教師崗位,低學段教師資格不能報考高學段教師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考生,但取得《教育學
C.上述暫未取得畢業證及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需在考核階段、考核單位通知的三日內提供畢業證、教師資格證及其他相關證件的原件,不能提供的,則取消聘用資格。
D.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報考,需提供本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民辦學校聘用人員報考(指已簽訂勞動合同的),需提供服務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對報考縣內編外人員招聘崗位的人員,需提供本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人事部門下發的聘用通知(文件復印件);否則,影響錄取后果自負。
(2)報名人員均須填寫《銅陵縣2010年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
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開考,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或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數。如確屬緊缺急需崗位,須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按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2:1予以開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的崗位,在報名結束后2天內通知報考者改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
中小學教師招聘崗位的具體分配方式,由縣教體局在報名時告知考生。
(3)按照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6〕226號文件規定,筆試考試費每人每科45元,面試考試費每人80元。
特殊困難的報考人員(城鎮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家庭“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家庭“農村特困救助證”原件、復印件)經審核確認后,可免交考試費。
(4)報考者的資格條件,原則上在報名時當場予以認定。報名及資格審查后,符合條件者,由縣事招辦核發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準考證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科目與內容
筆試一份試卷,卷面分值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60%。
報考教師崗位的考生,測試專業知識和教育行業共性知識。專業知識測試內容為:報考崗位專業基本知識,分值占70%。行業共性知識測試內容為:《教育學
報考醫生崗位的考生,測試衛生行業共性知識,內容是:生理、病理、解剖、診斷等學科基本知識。
報考縣直部門及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考生,測試《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本次筆試旨在測試考生報考崗位應具備的綜合素質,不指定考試復習教材。
根據皖人發﹝2008﹞44號文件規定,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加2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于2010年6月13日(周日),上午8:30-10:30;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面試
面試根據招聘崗位的專業特點,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能力及實踐能力。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從筆試人員中按2:1的比例,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按比例確定的面試人選若筆試成績并列者,可同時參加面試;面試資格確認時,沒有按通知時間辦理面試確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造成面試對象缺額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遞補;遞補人員如果放棄,不再遞補。對因不再遞補或其它原因造成僅有1人參加面試的,為體現公正,保證錄用人員素質,其參加面試取得的成績須超過同行業(分為教育類、衛生類、其它類三行業)參加面試考生成績的平均成績,方可進入體檢程序。
根據各招聘崗位特點,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試教等形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
有關面試具體事項,將在銅陵人事人才網、銅陵縣人民政府網、縣人才服務中心(報名處)公布。
(四)體檢
根據筆試、面試合成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出現考生總成績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優先;筆試成績再相同的,專業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先。
體檢標準按照安徽省教人﹝2001﹞35號和教秘人﹝2004﹞56號文件規定執行。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自體檢結論公告之日起3日內本人可以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事招辦同意后,統一組織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進入考核階段。
體檢不合格造成體檢對象缺額的,從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遞補,遞補人員如果放棄,不再遞補。
(五)考核與公示
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本部門紀檢監察人員參加。考核參照《安徽省國家公務員考核錄用實施細則(試行)
考核工作結束后,各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人選,報縣事招辦審核,提請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日,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考生如在考核與公示期間自愿放棄聘用資格的,須在公示結束前將放棄情況告之擬招聘單位,招聘單位持該考生的書面承諾材料報縣事招辦并提出申請后,縣事招辦將從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再遞補一次。如不能提供材料的,則不再遞補。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由縣人力資源局向考生發出《銅陵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
直接進編崗位的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合格者,方可辦理正式入編手續。被聘用人員原則上須在用人單位服務滿5年方可流動。不直接進編實行編外聘用的人員,聘用期間享受編內人員同等待遇,滿一年后,視編制空缺情況,五年內全部進編。
(七)其它
此次招聘工作過程中所有涉及公示內容的,均及時在銅陵人事人才網、銅陵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五、紀律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縣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對沒有按本方案規定,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違反考試、聘用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一經發現并查實,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監督舉報電話:0562-8812645(縣監察局)、0562-8829590(縣人力資源局紀檢室)、0562-8829592(縣人力資源局公務員股)。
六、本公告由縣事招辦負責解釋。
銅陵縣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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