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我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補充市直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
(三)面試或專業測試面試:1、面試人員的確定: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按招聘職位分別排出名次,并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職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2、面試方法: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法進行,面試的成績為100分。3、面試的組織:面試由市人事局統一組織。4、面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專業測試: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可以進行專業測試。進行專業測試的不須進行面試。專業測試成績為100分。專業測試工作由市人事局與市直招聘人員單位主管部門共同負責。專業測試工作按照人事考試規則要求組織實施,根據不同崗位的專業特點,專業測試一般采取專業筆試、試講、答辯或技能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業務素質能力及潛能。專業測試試題由市直招聘主管局、市人事局共同組織命制,也可委托省人事考試院或有關高校、科研單位命制。專業測試的程序與規則、時間和地點,繳費事宜以及招聘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等事項另行公告。專業測試人員的確定與面試人員的確定相同。(四)總成績合成:總成績按筆試、面試(專業測試)成績6:4的比例進行合成。(五)體檢、考核1、體檢、考核人員的確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2、體檢組織:體檢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3、體檢標準:體檢參照省人事廳、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宿州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二00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宿州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點擊下載保存或者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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