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員概況
㈠招聘對象
⑴應屆大學畢業生;
⑵本市在職人員及社會人員
㈡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具備崗位所需學歷、專業和職業技能等要求(在職人員及社會人員需具備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2、具體條件:
應屆畢業生:
⑴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崗位相關專業,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良;幼教(保健)教師暫時放寬為學前教育專業專科畢業、本科在讀(國民教育學歷);
⑵大學英語四級425分以上(英語學科需大學六級425分或專業英語四級以上),所學專業為體育學類、藝術學類及幼教專業畢業生,可放寬為提交學校開具的合格證明;
⑶一般學科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語文學科、幼教學科普通話二級甲等以上;
⑷計算機達到規定標準(文科全國/上海考試一級,理科全國/上海考試二級),所學專業為體育學類、藝術學類及幼教專業畢業生,可放寬為提交學校開具的合格證明;
⑸外省市生源畢業生,一般為本市教育部認定的“211”、“985”重點大學畢業,崗位相關專業,并且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優秀。
⑹境外學歷需經國家教育部有關部門認定。
本市在職和社會人員:
⑴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具有中學高級職務或博士學位者年齡可適當放寬);
⑵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幼教(保健)教師暫時放寬為學前教育專業專科畢業、本科在讀(國民教育學歷);
⑶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⑷一般學科普通話二級乙等以上;語文學科、幼教學科普通話二級甲等以上;
(三)招聘崗位400個,包括:
1、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2、職業教育、特殊教育各學科教師;
3、教育學院、社區學院各學科教師;
4、校外教育等其他教育單位各學科教師。
應聘程序
1、網上報名:應聘者在“長寧教育網(www.chneic.sh.cn)長寧教育招聘專欄” 或222.66.36.8注冊用戶,填寫有關材料,按要求投報崗位。
2、用人單位資格審查: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進入下一應聘程序。
3、試教: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安排試教。通過試教的應聘人員,用人單位將意見反饋至區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在規定的時間參加區統一組織的筆試和專家面試。
4、統一筆試和專家面試:長寧區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組織統一筆試和面試。
5、心理素質測試、體檢:長寧區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組織通過統一筆試和專家面試的擬聘人員進行心理素質測試和體檢。
6、考察錄用:用人單位根據擬聘人員的心理素質測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錄取人員。
上海市長寧區教師2015年招聘教育系統崗位計劃表
2015年上海市長寧區招聘教師考試報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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