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一)、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法律(法學)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年齡在28周歲及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體健康。
(二)、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2、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4、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發布公告、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確定人員等程序進行。具體程序及辦法如下:
1、發布公告
2014年2月24日至3月15日在黃岡市人民政府網站及黃岡政府法制網公告欄上公布招聘公告。
2、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4年2月24日至3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報名地點:黃岡市黃州區七一路5號黃岡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www.sdsgwy.com )。
報名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及個人簡歷等原件和復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2張到現場報名。聯系人:黃存,聯系電話:0713-8618831。
市政府法制辦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報名初審合格者,填寫報名表。若報名初審合格者少于5人則取消本次人員招聘,不再進行以下招聘程序。
3、筆試
報名初審合格者參加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統一組織的筆試,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根據筆試成績高低按1:3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
4、面試
面試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責任感與進取心、應變能力、儀表氣質等方面的綜合素質。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請攜帶本人身份證。
根據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排名,按1:2比例確定參加考察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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