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一)崗位設置
三溪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協管員崗位1人。報考人數必須為錄取人數的3倍以上,如達不到此要求的,則調整有關招聘名額,并適時公布。
(二)報考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基層工作,自愿從事基層公共服務事業;
2、年齡在28歲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報名要求
定向招聘三溪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協管員,對三溪鎮轄區內有意到基層就業的高校畢業生,通過自愿報名的方式,嚴格按照“公平、公開、公正” 的原則,實行競爭上崗,統一考試,擇優錄取。報名時須由本人持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同底2寸彩色登記照3張。
招聘程序和方法
1、宣傳發動。2013年10月25日—10月31日,在三溪鎮人社中心發布招聘信息。
2、組織報名。報名時間:11月1日;報名地點:三溪鎮人社中心(www.sdsgwy.com )。
3、考試方式、內容。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卷面總分100分,其中:計算機基礎知識10分;政策法規(人社保障政策法規)60分,寫作30分。
4、體檢與聘用。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政策法規知識分數高者優先錄取)。體檢不合格的,向下順延。
5、考試時間:11月5日上午9:00—11:30
6、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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