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
錄取工作由市(行署)教育局負責,會同市(行署)人事局組織實施。各設崗縣(市、區)要在面試考核和體檢工作完成后,將面試考核成績和體檢結果及時上報市(行署)教育局。市(行署)教育局要根據考生考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考核成績和政策性加分形成的總分)和體檢結果,按照黑教聯〔2014〕22號文件規定的原則和程序,會同市(行署)人事局,組織實施錄取工作。
各設崗縣(市、區)在面試考核工作結束后,于7月20日前將各設崗縣“考生名冊”(附表1)電子版通過電子郵件上報省教育廳師范師資處。
關于招聘崗位出現空額、缺額的調劑問題
根據黑教聯〔2014〕22號文件規定,對于因報考人數不足或考生考試成績等方面的原因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額或缺額的,要在參加面試考核并同意調劑的報考相同學科的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政策性加分形成的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適當調劑。調劑工作由市(行署)教育局負責,會同市(行署)人事局進行。各市(行署)教育局要嚴格按照黑教聯〔2014〕22號文件規定的原則,認真做好并盡快完成調劑工作。
調劑工作必須嚴格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如果設崗計劃出現空額或缺額,要在參加設崗縣(市、區)本學段本學科面試考核的申報人員中,按照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補錄;
2.補錄后完不成設崗計劃的,由市(行署)教育局會同市(行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報考本市(地)其他設崗縣(市、區)的相同學段相同學科人員中,按照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調劑;
3.在上述工作依次完成后仍未完成學科設崗計劃的,在征求設崗縣(市、區)的意見和考生志愿的前提下,可以將報考初中學段的生源調劑到相同學科的小學學段,但報考小學學段的生源不能調劑到初中學段。初中學段和小學學段不一致的學科的生源,不能調劑。各學段報考不同學科的生源不能互相調劑。
根據黑教聯〔2014〕22號文件規定,省里將不做跨市(地)生源調劑。
關于設崗計劃的調整問題
黑教聯〔2014〕22號文件下發的招聘崗位設崗計劃,是由各設崗縣(市、區)政府經過認真測算申報,省教育廳會同相關部門審定后,向社會和考生發布的,各地要自覺維護計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要增加或者減少學段、學科設崗計劃數的,要由設崗縣(市、區)政府提出具體意見和理由,經所在市(行署)教育局、人社局同意,填報“調整設崗計劃申報表”(附表3),報省教育廳審定。各設崗縣(市、區)原定的設崗計劃總數不能增加。
“調整設崗計劃申報表”的電子版于7月20日前通過電子郵件上報,其文本經加蓋公章后,連同正式報告于7月25日前上報省教育廳。
各設崗縣(市、區)學段、學科設崗計劃調整后,仍須按照上述規定的原則和程序進行補錄和調劑,堅決杜絕錄取報考同一學科考生中較低分數的而未錄取較高分數的考生。
關于錄取手續的辦理
各設崗縣(市、區)根據設崗計劃數、考生的總成績、體檢情況及調劑后的結果,提出本縣(市、區)“特崗教師”擬聘人選名單(附表4),于7月20日前通過電子郵件報省教育廳師范師資處,其文本經加蓋公章后(一式三份)連同擬聘人員《招聘登記表
黑龍江省教育廳師范教育與師資管理處
201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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