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數額及崗位招聘應往屆畢業生的單位8個,設招聘崗位14個,共招聘68名教師。其中高中教師23名,幼兒教師45名。具體的招考崗位、數額、招考范圍及各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詳見《青岡縣2014年公開招聘高中、幼兒教師招聘計劃
3、附加分項目:(1)青岡籍應聘人員(含參加高考時戶籍為青岡籍的在校生),總成績加5分。2014年3月1日以后由外地轉入青岡戶籍的應聘人員,不予加分。(2)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具有研究生學歷的考生總成績加5分,報考幼師崗位的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考生總成績加5分。(3)符合黑政辦發[2013]42號文件精神享受政策加分的“三支一扶”、“村村大學生”、“西部計劃志愿者”考生,服務期滿,已考核合格后3年內參加報考的,總成績加6分。報名時提供省級主管“項目辦”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加分確認。(4)應聘人員若同時具備上述加分條件,只可選擇其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應聘人員的附加分,不重復計算。(5)審查附加分所需材料必須于報名結束前提交,報名結束之后提交的不給予加分。4、幼師考試總成績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附加分。高中教師考試總成績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式成績×40%+附加分。5、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數額等額確定擬錄用人員(最后一名出現總成績并列時,根據面試成績,擇優確定擬錄用對象)。6、如招聘數額與參考人數不能達到1:3比例,應聘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并設置考試總成績合格線,考試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對考試總成績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者,擬錄用的高中教師,與所報考崗的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擬錄用的幼師由教育局根據擬錄用人員實際情況和鄉鎮幼兒園用人需求分配工作,由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內,按照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工資標準予以核發工資。2、試用期結束后,由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對聘用人員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納入相應事業編制,享受相應待遇。3、往屆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后上崗工作。錄用的2014屆畢業生先簽訂《三方協議
青岡縣2014年招聘高中、幼兒教師招聘計劃表
青岡縣2014年招聘高中、幼兒教師考試及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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