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發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事業,從2002年開始,湖南省推出了一系列舉措:
1、每年增加一至兩次自學考試。今年除原定的4月、10月的兩次考試不變之外,在7月增加一次考試,考試時間按照全國統一時間進行。增加的考試,課程以公共課為主,適當安排部分當年4月份考試中考過的課程。
2、延期執行自學考試畢業新標準(條件) 。按照全國統一安排,2001年底以前完成自學考試新老專業考試計劃的過渡,2002年開始執行全國統一修訂后的自學考試計劃(標準)。根據湖南省實際情況,該省在按新考試計劃開考的同時,將自學考試新畢業條件(標準)的執行時間延至2003年1月開始。在2003年1月以前,自學考試畢業生仍執行原畢業條件(標準)。
3、進一步調整專業開考計劃。新的自學考試專業及課程考試計劃,經過近兩年時間的調整過渡,已經具備了全面實施條件。根據社會經濟對人才培養的要求,以及主考院校和廣大考生的意見,省自學考試管理部門將對該省即將全面實施的新的專業開考計劃進行認真評審,在堅持自學考試標準,確保自學考試質量的前提下,適應優化、整合考試課程,減輕考生負擔。
4、開展自學考試學習媒體建設實驗,改革教材資料供應辦法。為了疏通自學考試教材供應渠道,理順供應秩序,凈化供應環境,保證考生提前五個月以上的時間拿到所報課程所需的正規學習資料,從而提高考生的學習效率和考試成績,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基本利益和自學考試的教育質量,湖南省從2002年3月起,將按照全國考辦的有關文件要求,開展自學考試學習媒體建設實驗,大幅度提前自考報名時間,并實行在報名的同時預訂自考教材的新辦法。
5、為了維護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保護廣大自考畢業生享受國民學歷教育的合法權益,從2002年起,湖南省頒發自考文憑和普通高等學校一樣,實行電子注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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