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學、中國交通運輸協會、各相關單位:
為解決能源管理人才緊缺的問題,加強節能管理,受中國交通運輸協會委托,經研究決定,本市將從2015年上半年起開考高教自考能源管理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將嚴格按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批復的《關于上海市申請備案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能源管理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的復函》(考委辦函〔2013〕10號)考試計劃執行(詳見附件1、2)。
二、請上海大學切實履行職責,做好相關工作,并充分發揮主考學校的作用,嚴格貫徹“教考職責分離”的原則,確保專業人才的培養質量。根據市自考辦《關于對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分類并強化實踐性環節和畢業環節考核程序及管理的通知》(滬自考委辦〔2009〕8號)精神,本市高教自考能源管理專業(專科、獨立本科
段)屬II類專業。主考學校應嚴格按該文件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加強對該專業實踐性環節和畢業環節考核的管理。
三、該專業為委托開考專業,不接受社會考生報名,僅接受中國交通運輸協會委托的考生報考。
四、該專業首次開考時間為2015年4月。具體課程的考試時間另文印發。
五、該專業全部課程兩輪考試結束后,是否繼續開考,將由市自考委會同中國交通運輸協會視社會需求和生源狀況商定,并提前公告。
附件1: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能源管理專業(專科)考試計劃
一、指導思想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能源管理專業(專科)課程設置總體上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應層次專業的要求一致;同時結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特點,強調專業性和實用性,注重考核考生對能源管理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系統掌握,以及考生運用知識進行實際操作的能力,使考生能夠勝任企業能源管理的一般崗位。
二、培養目標與基本要求
本專業的培養目標是使考生通過學習能源管理的相關知識和方法技能,能夠在企業從事能源管理方面相關崗位的基層管理工作。
三、學歷層次和規格
本專業為高等教育專科層次,凡取得本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15門課程的合格成績,總學分不少于72學分,思想品德鑒定符合要求者,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能源管理專業專科畢業證書。
四、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能源管理專業(專科)課程設置與學分
(專業代碼:A020321)
序號 課程代碼 課程名稱 學分 1 03706* 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 2 2 03707* 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概論 4 3 00018* 計算機應用基礎 2 00019 計算機應用基礎(實踐) 2 4 00144* 企業管理概論 5 5 05059 項目管理學 6 6 00528 管理信息的收集與處理 5 7 00065* 國民經濟統計概論 6 8 00344 辦公室管理 4 9 12026# 能源法律法規(一) 5 10 12027# 能源工程技術概論(一) 5 11 12028# 能源管理概論(一) 6 12 12029# 節能技術(一) 5 13 12030# 節能評估方法(一) 5 14 12031# 能源審計方法(一) 5 15 12032# 能源與環境概論(一) 5 總學分 72說明:
1.本專業為委托開考專業,不接受社會考生報名。
2.凡考試計劃中課程代碼后標注“*”號者,為全國統考課程,均使用全國考委組編的課程自學考試大綱、教材,參加全國統一命題考試;課程代碼后標有“#”的課程暫不開考,直接認可由中國交通運輸協會頒發的能源管理員證書(即能源管理師職業能力水平一級證書)7門課程;其余為非全國統考課程,使用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選用的自學考試大綱、教材,參加本市統一命題考試。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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