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要求
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加強公開招聘工作各環節的監督檢查,增強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提高公開招聘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二、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師范高校2014年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及專業知識與技能;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年齡應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以報名第一天為截止日;
7、具有相應學科、學段的教師資格(應于2014年7月辦理聘用手續時提供教師資格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并按違約處理);
8、“211”、“985”重點高校畢業生可以不受師范類院校條件的限制;
9、具體招聘的崗位、人數和條件詳見《天津市河東區教育系統在哈爾濱師范大學設考點2013年招聘教師計劃表
四、崗位待遇
按照國家、天津市和河東區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兌現工資和各種福利待遇。本次招聘的教師,不提供食宿。
五、招聘辦法
招聘工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教育局和相關學科的專家組成招聘小組,負責招聘工作。招聘小組在哈爾濱師范大學設考點,以召開供需見面會、雙方洽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簽約的方式進行。如在哈爾濱師范大學考點未完成招聘計劃,招聘小組將在陜西師范大學設考點繼續進行招聘,招聘方案另行公告。具體程序如下:
1、發布招聘公告
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tj.lss.gov.cn)(www.sdsgwy.com )發布招聘公告。
2、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時間:2013年11月30日- 12月4日(2013年11月30日-12月3日考生可在哈爾濱師范大學就業指導中心報名,2013年12月4日下午3:00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報名地點和方式: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招聘計劃,按照規定時間在所在院校提供的地點召開見面會,應聘考生按照招聘方案的要求和條件,選擇學段、職位后,攜帶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招聘小組指定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招聘小組通知考生筆試時間和地點。
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學段的一個職位,每個職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1:3的比例方能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計劃。報考未能開考崗位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可改報其他崗位。
報名時攜帶的材料:學生證、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校期間獲得的獎學金證書、英語等級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和復印件(A4紙復印)以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3、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由招聘小組組織筆試。筆試內容為《教育綜合知識
4、面試。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參加面試人選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名單。招聘崗位進入面試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照該崗位進入面試的實際人數進行面試。面試內容為說課。
5、考察。招聘小組向學校了解擬簽約人員的現實表現情況,并由學校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咨詢電話:022-24150712 馬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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