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審計局2013年招聘工勤人員報名事項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1. 遵紀守法 、品行端正 、無不良行為記錄;2. 中共黨員;3.45周歲以下;4. 連續從事本崗位工作15年以上并具有專業技能;5. 天津市市內六區常住戶口;6. 高中及其以上學歷;7.正常履行職責要求的身體條件;8. 符合擬招聘崗位的其他條件(見招聘工勤人員計劃表 )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 .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2 .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3 .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4 .在此前公開招考過程中被招考主管機關認定核實了考試作弊 、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5 .現役軍人 、機關 、事業單位試用期內的人員;6 .近三年在機關 、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7 .法律 、法規規定不得招聘到機關 、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報名與資格審查(一)報名時間:2013年2月16日—20日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報名地點:天津市審計局人事教育處(8703辦公室)。 (二)資格審查。報名時請攜帶身份證 、戶口本 、學歷證 、駕駛證,日常駕駛車輛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張 。報考人員當場填寫《公開招聘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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