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2013年招聘條件時間 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30周歲以下;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3、熱愛教育事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工作能力;
5、具有專業方面政策法規的解讀、分析及應用能力;
6、具有專業方面的戰略規劃、方案設計及寫作能力;
7、英語達到與學歷相當的水平,有一定的英語口語及寫譯能力。(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校在讀(全日制)非應屆高校畢業生; 3、在以往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三)各崗位具體報考條件見附件《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2013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信息詳表
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3年3月11日至3月15日應聘人員請將:①身份證(原件)②學歷證件(原件)③應屆畢業生所在學校(院系)出具并加蓋公章的證明(內容必須包括:政治面目,最高學歷的入學、畢業時間等)④個人簡歷(含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以電子照片和文檔的形式發送至我單位招聘郵箱:zhaopin_tjei@163.com
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我單位將以電話和郵件的方式通知資格審查的時間。招聘崗位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不低于1:3。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2、資格審查
進入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按照我單位通知的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我單位進行資格原件審核: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個人簡歷;③個人簡歷中所涉各類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④本科及研究生階段的成績單(加蓋學校公章);⑤應屆畢業生所在學校(院系)出具并加蓋公章的證明(內容必須包括:所學專業,本人政治面目,最高學歷的入學、畢業時間)。
資格原件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我單位現場發放準考證,并注明考試時間。考試(2013年4月)1、筆試:應聘人員持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我單位進行筆試。筆試科目為專業知識總分為100分,筆試內容不指定參考用書。未按時參加筆試視為本人放棄應聘。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進入面試的考生,依據考官現場命題作答或展開討論,由考官根據考生基本條件及現場表現給出分數,總分為100分。
3、計分: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面試成績5:5的比例進行加權計算總成績。總成績60分為及格線,超過及格線的考生按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較高者排前。 考試成績確定后,我單位在5個工作日內公布考試成績。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2-2336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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