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機電工藝學院2012年下半年招聘教師
招聘人員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終身從事職業教育的志愿;
2.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講標準普通話,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已取得與需求專業相關專業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證書,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證書;
4.教師類崗位具備與崗位要求的相關專業高級工及以上技能水平者優先,有本專業授課經驗者優先;具有教育部頒發的教師資格證書者優先。
(三)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開除公職的;
2.受過黨內嚴重警告或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在此前公開招聘過程中被招考主管機關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在禁考期內的(禁考期參照公務員招考的有關規定);
5.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試用期內的人員、被單位辭退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信息發布
根據批準的招聘方案,在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和人才服務中心網(www.tjtalents.com.cnhttp://www.sdsgwy.com/)公布,時間不少于七個工作日。
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自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招聘信息起,不少于7個工作日,報名起止時間2012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應聘人員需對照崗位招聘條件(見附件)填寫《應聘天津市機電工藝學院專技人員崗位報名表
(二)資格審查
天津市機電工藝學院人力資源處對報名者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并將初審合格人員告知應聘者本人。若招聘人數與初審合格人數低于1:3的比例,根據規定相應調減招聘人數。
資格審查貫穿競聘全過程,報考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填寫個人信息,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考試或考核
(一)筆試
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按照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應掌握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和應具備的基本技能。
筆試結束后15日內,在天津市機電工藝學院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并根據崗位招聘名額和筆試成績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二)面試
進入面試程序的應聘者,按照通知指定的時間、地點,攜所需有關證件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提供虛假信息者,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面試采取試講加結構化測試相結合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教育教學和專業技能水平及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能力等。
按照筆試占40%、面試占60%(其中試講和結構化測試各占60%和40%)的比例計算出應聘人員總成績,并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崗位招聘名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招聘咨詢電話:2877552113001328193聯系人: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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