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考學校、有關區(縣)招考辦:
本市2011年4月(第58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定于4月9日、10日、16日和17日舉行。本次考試全市18所主考學校開考本科、專科專業96個(含停考過渡專業),課程353門。其中全國統考課程209門,華東區協作命題課程3門,市級命題課程141門。
為做好本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報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新生報名時間:3月4日至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在各主考學校報名點辦理個別報名,逾期不再受理。報名的新生應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證等居住證明、或在本市從業及符合其他報名條件。具體報名辦法詳見附件1.
二、持有自考牡丹報考卡的考生在網上進行報考。各主考學校應該認真組織,精心安排,除繼續做好辦理新證工作外,還要做好現場報名考生網上報考的指導服務工作,確保規范有序、安全、高效。
三、本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費收取標準:理論課程每人每科次45元,實踐課程每人每科次100元,任何單位都必須嚴格按照市物價局、市財政局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并向考生出具“專用定額收據”。
四、做好有關區(縣)考區的設置工作。市自考辦委托浦東新區、閔行區、嘉定區、奉賢區、金山區(含石化地區)、松江區、青浦區和崇明縣設置考區,組織考試。委托區(縣)招考辦設置考試的有關資料的交接時間和方式將另行通知。
五、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各類統計報表是組織考試、開展自考研究工作的重要信息。各主考學校和有關區(縣)招考辦應按照要求及時匯總上報,認真做好各類統計報表和考生信息的錄入工作。本次報考工作主要統計表有:
1、《試卷分發表》(以數據文件形式上報);
2、《考點分布表》(考點地址、值班電話、主考姓名等要填寫清楚);
3、《區(縣)考區考試課程安排表》(各區(縣)考試課程、人數匯總,由市自考辦以Excel文件分發區(縣)招考辦,要求區(縣)招考辦按原文件填寫相應的考點及地址)。
六、落實好分卷考試的組織工作。本次分卷考試課程共有30門(見附件2 )。
七、進一步做好考試的組織和安全保密工作,加強考風考紀,嚴肅考場紀律。各考區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考籍工作規定》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籍管理暫行辦法》,加強對報考各個環節的管理,確保報名、考試順利進行。
附件:
1、上海市2011年4月(第58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辦法
2、上海市2011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分卷考試課程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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