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品學兼優,作風正派,遵紀守法,愛崗敬業,無違法記錄。
2.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
3.儀表端莊,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4.能夠在2015年8月之前畢業,獲得國家認可的畢業證、學位證。
5.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專業條件
1.報考業務崗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個別用人單位需要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為財會、經濟、金融等相關專業。
2.報考文秘崗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為中文等相關專業。
3.報考法律崗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個別用人單位需要碩士研究生學歷),專業為法律等相關專業。
4.報考計算機崗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為計算機等相關專業。
5.報考審計崗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為會計、審計等相關專業。
6.報考其他崗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為與崗位相應或相關專業(招聘崗位詳見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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