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對本次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申請學士學位材料進行審核,由復旦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對以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授予學士學位證書(名單附后)。
請接到通知后,于2010年1月8日(8:30-16:30)到四平路1931號(復旦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四平路院區)5號樓底樓領取學士學位證書。
注:
1、學位證書須本人來領取,不得代領。
2、憑本通知、身份證、自考準考證(牡丹卡);
3、領取時,請提供所公布名單的序號。
4、如未及時收到書面領取通知,屆時也可按本次公布的名單前來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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