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布會,推出五項措施推進縣(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沈陽晚報、沈陽網記者獲悉,五項措施中涉及的多數內容沈陽市已提前做到。
3至5年縣域內教育資源均衡配置
教育部五項新措施中提出,力爭用3至5年時間實現縣域內教師校長交流的制度化、常態化,率先實現縣域內教師校長資源均衡配置。擴大校長教師交流的范圍,根據各地實踐經驗,明確在同一所學校連續工作或任教達到規定年限的校長或教師,原則上均應交流。但交流的方式方法是多樣的,并不一定是“人走關系動”,而是實行輪崗交流制度與共享優質校長教師資源相結合,也就是鼓勵采取學區一體化管理、學校聯盟、名校辦分校、手拉手、教育集團、對口支援、鄉鎮中心學校教師走教等辦學模式和手段,擴大智力交流的覆蓋范圍。
為吸引鼓勵校長教師到農村學校、薄弱學校工作或任教,相關部門將出臺優惠政策,在編制核定、崗位設置、職務(職稱)晉升、聘用考核、薪酬待遇、評優評先等方面實行一系列優惠政策。而對教師的管理,也將變成“縣管校用”。
今后沈陽校長教師“柔性”交流
沈陽晚報、沈陽網記者從沈陽市教育局了解到,早在2003年,沈陽市試行了教師流動制。但大規模的教師交流是2006年和2007年兩年,最大特點是“人走關系動”。沈陽市還打破區域內原有學校界限,將教師由“學校人”變成“學區人”。市內五區共成立53個學區,區內教師資源共享,統一組織備課、教學、質量檢測、校本研訓。連續兩年的交流,沈陽市中小學有31.6%的專任教師參與其中。從2008年起,沈陽市調整交流政策,更多地采取柔性交流措施,鼓勵名校兼并、集團化、規模化等辦學模式,以此更好地實現優質資源擴張,滿足老百姓上好學校的愿望。從2006年開始到2012年期間,共有9012名教師參加了交流,占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的70%,各校教師資源已初步實現均衡化。
2012年1月1日起,隨著《沈陽市義務教育條例》的實施,沈陽市教師交流將全面邁向依法交流的新階段。沈陽市將依法由區縣人民政府統一調配校長、教師,使教師從“學校人”、“學區人”進一步走向“系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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