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遼寧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工作將于11月19日開始。根據遼寧省招考辦有關文件精神,大連市201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宜安排如下:
報考對象和條件
報考人員須符合條件
對從省外遷入考生戶籍、學籍的時限要求:從省外遷入的單人戶口考生(含和非直系親屬戶口在一起的考生)在遼寧省報名,要求截止到報名開始之日在遼寧省的戶籍滿三年、高級中學學籍為三年,其中是往屆畢業生的還須具備遼寧省高級中學畢業證書;從省外遷入全家戶口的考生(含和父親或母親一方戶口在一起的考生)在遼寧省報名,要求戶籍遷入時間須在遼寧省高考報名工作開始前,應屆考生的遼寧省普通高級中學學籍要求截止到報名開始之日滿一年,往屆考生或社會青年須具備遼寧省普通高級中學畢業證書。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報名要求:在我省高中階段有三年學籍,并有完整學習經歷(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初始注冊學籍);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報考少年班考生,先由招生學校預選后發給考生準考證,明確考試科目,并通告考生所在市、縣(市、區)招考辦,再由本人寫出申請,經市、縣(市、區)招考辦審查合格后,方能在市招考辦指定的地點報名及參加考試。申請報考少年班,必須是極少數智力超常、成績優異且年齡在15周歲(含15周歲,有特殊規定的除外)以下的初、高中在校學生(不包括高中應屆畢業生)。
凡符合體育專業考試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體育專業。報名時須填報本人參加體育考試的專項,并打印在《2014年遼寧省體育類考生專業加試證》上,后期不得改動。體育類考生持體育類考生專業加試證、居民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到省招考辦指定的地點參加體育專項測試。
凡符合藝術專業考試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藝術專業。報名時須填報本人參加省招考辦組織的藝術專業統考的類別。具體事宜見《2014年遼寧省高校招生藝術類報考指南》。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在上一年度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5)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報名時間
考生報名時間為11月19日至21日
其他類別考生報名時間為11月23日至29日
高職(三校生)報名時間另行通知
報名辦法
考生在戶口所在地報名。
1.應屆高中畢業生由學籍所在高中學校統一組織報名。
2.往屆畢業生、社會考生、外省市回戶口所在地報名的考生、符合條件的外國僑民一律到戶口所在區市縣招生辦報名。具體報名時間請考生提前同區招生辦聯系(聯系電話附后)。
3.經教育廳批準在遼寧全省范圍內招生的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的戶口未遷到學校所在地的應屆畢業生,持戶口本、身份證、學籍證明等可在戶口所在地、也可在學籍所在地由學校統一組織參加普通高考報名。少數民族自治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必須在其戶口所在地的少數民族自治縣報名參加考試。在其他地區報名、考試不享受此項高考錄取照顧政策。
4.隨遷子女考生由學籍所在學校(往屆生由原畢業學校)統一組織到學校所在縣(市、區)招考辦申請報名。
5.長期在我市工作的外省、市職工及子女,以及我省因上述原因在外省、市借讀的考生須回戶口所在地報名。
6.考生報名時必須交驗的證明材料: (1)學歷證件:應屆高中畢業生持高中學籍證明(須注明考生在校的學籍注冊時間),往屆高中畢業生持高中畢業證書,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學歷證件或同等學力證明。(2)戶籍證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農村考生無戶口本者持鄉戶籍管理部門的證明)。(3)隨遷子女考生報名需填寫經有關學校、學校上級學籍主管部門確認的《2014年遼寧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申請表》(此表作為考生學籍、學習經歷證明,同時也作為考生父母職業和居所的證明材料,以下簡稱《申請表》)、入學證明、學歷證件:由組織報名學校統一提供的考生高中階段學校新生錄取名冊原件、復印件;往屆生還須提供畢業證書。(4)報考少年班的考生持有關院校發給的準考證或同意報考的證明。
7.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的考生采用身份證閱讀器采集基礎信息及頭像。未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考生報名實行電子照相,電子照片將應用于報名登記表、體檢表、附表、準考證、考場對照表等。
報名資格審查辦法
1.應屆高中畢業生資格審查,必須審查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學籍卡等資料。往屆生資格審查,必須審查居民身份證、戶口本和畢業證書等資料。嚴禁將往屆生當作應屆生報名,嚴禁高中在校生報名,嚴禁“高考移民”。
2.根據上級要求,我市相關部門將成立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小組,負責組織、管理、協調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
3.若因資格審查把關不嚴而出現有往屆生冒充應屆生等情況,要追究有關學校或區市縣招辦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在校生等,如采取欺騙手段取得高考報名資格,一經發現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
4.若發現高考報名有弄虛作假和“高考移民”現象,請撥打舉報電話。
大連市招生辦舉報電話 84613729 83698053
各區市縣招生辦電話
中山: 82635860西崗: 83683522沙河口:84328373甘井子: 86601714旅順: 86367773金州新區:87693375普蘭店: 83112745瓦房店:85601171莊河: 89812993長海縣:89882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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