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團中央和全國婦聯近日聯合出臺《關于做好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見》,對于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教師,可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
意見指出,各地教育部門要把好入口關,落實對校長、教師和職工從業資格有關規定,加強對臨時聘用人員的準入資質審查,堅決清理和杜絕不合格人員進入學校工作崗位,嚴禁聘用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刑事處罰人員、有精神病史人員擔任教職員工。
意見提出,要將師德教育、法制教育納入教職員工培訓內容及考核范圍,加強考核和評價,落實管理職責。要加強對教職員工的品行考核,對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要關注教職員工隊伍心理狀況及工作狀況,加強心理輔導,防止個別教職員工出現極端心理問題,及時預防個別教職員工出現的不良行為。
“對于個別教師利用職務之便性侵學生的行為,尤其令人不能容忍,這已經不屬于師德范疇,是極為惡劣的犯罪行為,必須依法嚴懲,絕不姑息。”教育部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師德關系到人才的培養和國家的未來。長期以來,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行為世范、敬業奉獻、淡泊名利、默默無聞,甘愿“蠟炬成灰淚始干”。然而,由于受到社會轉型時期不良風氣等多種因素的影響,教師隊伍中出現了極少數違反師德的現象,極個別甚至違法,損害了教師隊伍聲譽,敗壞了教育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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