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涉嫌受賄一案昨天上午在北京審理。據稱,張曙光向企業老總要第一筆錢是為了參評中國工程院院士。2007年,為了工程院院士,他向今創集團總裁戈建鳴索賄200萬元。
張曙光為評院士而索賄的說法是否屬實已難以查考,不過提起他這段傳奇經歷,倒是頗富典型性,具有標本意義。張本人不做學術研究,本與“院士”無緣,為將“院士”攬入懷中,他用“兩條腿”走路:一是學術造假。組織一大批科研機構專家為其撰寫“個人著作”,剪刀加漿糊先后弄出幾本“著作”;二是公關拉票。有企業專門組織一個團隊挨個跑評委、送禮物,為他拉票。雖然,2007年、2009年的兩次沖刺他都鎩羽而歸,他的行為卻揭開高官、央企高管染指院士之冰山一角。
不知何時起,本是學術象牙塔的院士身份成了公權力擁有者眼中的“香餑餑”,參選之路上高官、央企高管如過江之鯽。2009年、2011年有多位高官、央企高管入選,2013年的院士候選人中,情況依然沒有改變。對外界質疑,中國工程院曾經公開表示,工程院不排斥夠院士資格的優秀企業家和官員加入。暫將資格、權利、政治倫理置于一旁不論,官員、企業家如果能夠嚴格遵守院士評選游戲規則,達到科學家級別的水平,并對學術產生積極、正面影響,倒也無妨,可事實往往不是這樣。
不能說所有參加院士選舉的高官、央企高管都會利用職權或影響力去左右選舉過程,動用公共資源去公關、拉選票,甚至像張曙光一樣,自己大搞腐敗而后再搞“腐敗輸出”——賄賂評委,但是,高官手握公權力,央企高管擁有資源,有時哪怕他們自己不出面,下面總會有人出面,幫領導運作。一旦搞公關,腐敗就在所難免。
高官、央企高管爭相參與院士評選、擠占院士名額,對學術本身也是有害的。一是逆淘汰——一些有政治及經濟背景的人士順利入闈,且入選之后外界再大爭議也奈何他不得,如“煙草院士”謝劍平,而一些實至名歸、不愿屈服于評選潛規則的科學家卻名落孫山,如饒毅、施一公;二是學術腐敗。學術與公權力分屬不同的體系,將公權力的影響施加到學術身上,對學術無疑是一種戕害。假設張曙光入選院士,就是現代版的濫竽充數。
鑒于院士制度日漸走樣,中國科學院前院長周光召早在2005年就建議取消現行的院士制度。取消與否或可再斟酌,至少面對院士評選過程中的種種不端要有所警覺。具體到越來越多的高官、央企高管參與院士評選,一方面要有嚴格的硬約束,譬如參選條件、占總人數比例,將比例控制在合理范圍,另一方面要更加公開透明,接受公眾監督。與此同時,改進評選制度,譬如不事先公布而采取抽簽定評委、秘密投票制等,讓心存不軌者無從入手。
在最近的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成果驗收工作中,有5個研究項目被終止,預留經費不予撥付,已撥剩余經費退回,此舉獲得一致好評。嚴格學術規范,整飭學術風氣,就要有這種手腕。院士評選也一樣,要站在學術高度,沿用學術的話語體系,而非權力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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