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遼寧省省直黨群系統機關(參公單位)
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體檢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2010年遼寧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工作實施方案》,2010年遼寧省省直黨群系統機關(參公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體檢和考察人選的體檢工作定于2010年12月7日(周二)進行,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體檢醫院、地址及時間
體檢醫院:遼寧省金秋醫院體檢中心一部
地 址:沈陽市沈河區小南街317號
聯系電話:024—24810167
體檢時間:2010年12月7日(周二)早7:20時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
根據2010年11月10日國家人社部、衛生部、公務員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中“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職位,……應按照《特殊標準》的規定檢查有關體檢項目”和“原人事部和公安部下發的《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即行廢止”的要求,對于司法警察職位的體檢人選,按照新的《特殊標準》的規定進行體檢。對于其他人員的體檢,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體檢要求
1、參加體檢的考生應攜帶本人身份證、2010年遼寧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筆試準考證、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張,黑色水性筆1支,體檢費為500元左右。
2、體檢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體檢當日早晨須空腹(禁食、禁水),需清潔外陰。體檢后,醫院備有免費早餐。
3、體檢人選務必按時參加,切忌遲到,對無故缺檢者不再組織身體檢查,視為自動放棄。
4、體檢過程中要服從指揮,遵章守紀,不得隱瞞病史,不得有弄虛作假等任何作弊行為,否則一經發現,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定,給予其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家長不得隨同考生前往體檢醫院。
5、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進行復檢。復檢申請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
201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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