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09年度遼寧省高級會計師考評結合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遼財會[2009]285號
各市財政局,省直各部門: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09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09〕45號)和省人事廳《關于印發2009年全省職稱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遼人發〔2009〕號)精神,現將2009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評對象
(一)在我省企、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從事會計工作,且具備會計師等專業技術資格及符合有關條件的在職會計人員;
(二)在我省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從事審計等經濟鑒證類工作,且取得注冊會計師等證書及符合有關條件的執業人員;
(三)在我省境內由國家有關部門委托地方評審的中直企事業單位中從事會計工作及符合有關條件的在職會計人員。
二、考評方式
高級會計師資格實行考試與評審相結合制度。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參加全國高級會計師資格統一考試并取得合格證書(或通過當年省級合格標準)。
三、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持以會計誠信為本,遵章守紀,恪守會計職業道德,積極為遼寧老工業基地振興服務;
2、勤奮鉆研業務,勇于創新實踐,具有較高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豐富的財務會計工作經驗,能擔負起一個地區、行業或企事業單位財務會計的主要管理工作;
3、具備規定的學歷、資歷、能力、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工作業績、論文或著作要求。
(二)學歷、資歷要求
1、取得博士學位,具有會計師資格滿2年,從事會計工作3年以上;
2、取得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結業證書,或大學本科畢業,具有會計師資格滿5年,從事會計工作10年以上;
3、取得會計專業或相近專業(經濟、審計、統計等)大專學歷,參加全國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滿5年,從事會計工作12年以上。
取得審計師資格、注冊會計師等經濟鑒證類中介機構執業資格的人員,學歷、資歷要求同上。
現從事會計工作的已經取得非會計系列高級職稱人員,如申請轉評高級會計師,除具備以上學歷外,須具有會計師資格,會計工作年限可與其原有中級資格工作年限連續計算。
(三)職稱外語要求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需取得全國職稱外語(B級)統一考試合格證書。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免試職稱外語考試:
1、男55周歲、女50周歲以上;
2、在縣及縣以下基層單位從事會計工作;
3、具有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4、出版過外語專著、譯著;
5、參加權威部門組織的出國人員外語考試,達到出國留學或進修合格標準;
6、在國外學習進修滿一年以上;
7、具有博士學位;
8、經省、市人事部門確認,符合其他免試條件的會計人員。
(四)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
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取得國家或省級人事部門組織的高級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免試高級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
1、年滿45周歲以上;
2、在縣及縣以下基層單位從事會計工作;
3、具有計算機專業大專以上學歷。
(五)業績和能力要求
1、企業單位會計人員
具有組織指導一個地區、系統、單位財務會計工作的能力,擔任大中型企業總會計師、財務總監、財務處(科)長3年以上,或具有擔任主管本單位會計工作(或在重要會計工作崗位)經歷5年以上的其他會計人員,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主持、參與制定和完善企業會計工作規范、內部控制制度、會計核算辦法及財務管理體系,在企業科學理財、民主理財、依法理財方面成績卓著;
(2)主持、參與完成本企業(或系統)技改、投資、新產品開發等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解決財會工作中的疑難問題,為管理層決策提供依據,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
(3)大膽改革創新,推行現代會計管理理念,在調整產品(或產業)結構、降低成本費用、加快資金運轉、提高市場競爭力和盈利水平等方面有獨到見解,為提高企業經營績效做出突出貢獻;
(4)注重會計信息系統建設,在企業改制、重組,股改及公司上市等股份制規范運作中發揮重要作用;
(5)具有科研前瞻性和學科帶頭人水平,承擔的會計課題獲得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獎項,或獲得市級以上科技進步和現代化成果獎項;
(6)本人及所帶領的團隊受到市以上政府部門表彰、獎勵。
2、事業單位會計人員
具有組織指導一個地區、系統、單位財務會計工作的能力,擔任縣(處)級事業單位財務處(科)長3年以上,或具有主管本單位會計工作(或在重要會計工作崗位)經歷5年以上的其他會計人員,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創新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模式,改進會計核算方式,為增收節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率、規范財務會計管理做出積極貢獻;
(2)主持、參與制定或完善本單位財務管理、內部控制、會計核算等制度辦法,主持或參與本單位會計信息系統建設,在夯實會計基礎工作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3)參與管理或指導一個地區的經濟工作,主持或參與文件、法規、制度、辦法等制訂,并在實際工作中得到應用,受到各級政府部門的好評;
(4)具有科研前瞻性和學科帶頭人水平,承擔的會計課題獲得省、部級以上科研成果獎項(本人系等級獎項內額定獲獎人員,下同);或獲得市級以上科技進步和現代化成果獎項;
(5)本人及所帶領的團隊受到市以上政府部門表彰、獎勵。
3、會計中介機構執業人員
具有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能夠依照《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獨立審計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恪守獨立、客觀、公正原則,具有較高的公信力。擔任主任會計師、高級項目經理(或部門負責人)3年以上;或能夠獨立完成專項審計業務,從事專項審計工作5年以上的專項審計人員,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負責大中型國有企業改制、重組、組建集團公司財務審計及市以上重點工程造價審核項目3個以上,承擔金融、證券、期貨業務審計項目2個以上;
(2)主持大中型企業年度財務決算審計項目5個以上、上市公司財務會計報告審計項目2個以上;
(3)擔任市以上有關部門委托的專項審計項目主審5個以上;
(4)擔任大中型企業會計顧問2年以上,為企業提供會計、財務、稅務、經濟管理咨詢服務,使企業取得明顯效益。
上述“工作業績與成果”,均指獲得會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后所取得的。申報者需提供有足夠證明力的原始材料及有關文件、相關證明材料或其他佐證材料。相關證明材料應注明本人參與工作項目的程度,連同佐證一并由出證單位加蓋公章,否則,視為無效。如果原單位已經撤銷,需由撤銷單位的主管部門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申報時所提供的獲獎證書,應為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獎勵項目。集體獎勵項目要提供個人參與項目程度的證明。
(六)論文或著作要求
凡申請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人員,其論文或著作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于不同年度在經國家或省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批準并公開出版發行的不同學術期刊(指CN、ISSN等刊號的期刊,下同),以第一作者或個人名義發表會計專業學術論文3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以上;
2、本人獨自在經國家或省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批準的出版機構出版有關財務、會計專業著作(或譯著)1本以上;
3、與他人聯合在經國家或省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批準的出版機構出版財務、會計專業學術專著(或教材),其中本人獨自撰寫10萬字以上。
對未注明作者所撰寫、翻譯章節的著作(譯作或教材),須由主編或出版社出具寫(譯)作分工證明,并加蓋出版社公章。
對于港、澳、臺期刊,須具有國際標準刊號ISSN和國內批準的發行刊號,在中圖報刊網上有詳細資料記載,并可進行編目查詢。
在公開出版發行的學術期刊增刊上發表的論文和未公開發表但在省級以上論文評選中獲獎的論文,不能作為論文篇目計算,只作為量化加分篇目,且獲獎論文同時進行業績成果相應等級的量化加分。
上述“論文及著作”,均指獲得會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以后所取得的。
(七)破格參評條件
對不具備規定學歷和任職資歷,但確有真才實學、業績顯著、貢獻突出的會計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破格參加評審:
1、擔任大中型企業總會計師、財務總監5年以上;
2、獲得省級以上企業現代化管理成果一等獎,或省、部級科學技術成果三等獎以上獎項。
四、考評程序
凡符合上述申報條件(含破格參評條件)的會計人員,可按下列程序申報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
(一)考試
1、報名
所有報考人員均須填寫《遼寧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附件1),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簽章,經市級財政、人事部門審核后,由市級財政部門匯總上報到省財政廳。駐沈中直、省直單位報考人員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簽章、主管部門審核后,由主管部門匯總上報省財政廳。沈陽以外的中直、省直單位報考人員經本單位人事部門簽章、主管部門審核后,按屬地化原則到當地財政部門辦理報名手續。省級財政部門不直接受理報考人員個人的報名。
凡擬報名參加2009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應于5月31日前到所在地財政部門辦理核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否則,在財政部門審核申報資格時將無法通過。
報名日期:2009年6月1日―10日。
2、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時間210分鐘。考試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分析、判斷、處理會計業務的能力和解決會計工作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
考試日期:2009年9月6日(星期日)上午8:30-12:00。
3、其他相關事項
(1)考試地點設在沈陽市。
(2)考試成績通過網上公布。
(3)通過國家考試取得的高級會計師考試合格證書,由省財政廳負責頒發,該證書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省級合格標準,由省人事廳、省財政廳另行商定,只作為2009年參加評審人員的申報條件,若國家另有規定,按國家規定執行。
(二)報卷及初審
1、本人申請
取得國家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或通過當年省級合格標準)的人員,可按規定向本單位人事部門提出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申請,并通過遼寧會計網進行申報,填寫并打印《遼寧省專業技術人員評定表》(一式3份)、《遼寧省高級會計師評審推薦意見表》(一式3份),同時須提供下列材料:
(1)學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全國高級會計師考試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
(5)職稱外語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高級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7)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8)論文或著作原件和復印件;
(9)主持或參與制定的本單位會計工作規范、制度、辦法、方案、調研報告和可行性報告(需注明主持或參與程度,并加蓋公章);
(10)有關部門對工作業績確認證明(注明是主持或參與)的原件及復印件;
(11)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12)近三年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參加繼續教育的培訓證明;
(13)個人工作總結;
(14)1寸免冠照片1張。
所有打印材料均應使用A4紙,申報材料須按照遼寧會計網上提供的材料目錄順序,依次編號后進行裝訂。
2、高級會計師推薦
申報人員須由兩名高級會計師對其資格進行評價推薦。推薦人要在《遼寧省高級會計師評審推薦意見表》(附件2)上填寫推薦意見,并簽字。
推薦人要本著客觀、公正的原則,認真填寫推薦意見,并對其推薦意見負責。
3、單位公示
各單位人事部門應將擬推薦的申報人員學歷、資歷、會計工作年限、取得會計師或相關中級資格時間、取得中級資格以來的主要業績、撰寫的專業論文或著作、外語水平和計算機應用能力等情況,在本單位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對公示無異議的,由單位負責人在《遼寧省高級會計師評審推薦意見表》(附件2)單位推薦意見欄內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按規定程序進行申報。
4、材料申報及初審
(1)市級(含市)以下單位申報人員按照屬地化原則,經市級人事部門審核后,向市級財政部門報送申報材料,由市級財政部門提出初審意見和加蓋公章,出具《上報申報材料符合條件和要求承諾函》并附《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匯總表》,統一上報省財政廳。
(2)省直、中直單位申報人員的申報材料,需經主管部門審核(省國資委管理的企業,需經一級企業集團公司審核),出具《上報申報材料符合條件和要求承諾函》并附《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匯總表》,統一上報省財政廳。
(3)中介機構申報人員的申報材料,需經省注冊會計師公會、省人才中心審核后,由省注冊會計師公會出具《上報申報材料符合條件和要求承諾函》并附《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匯總表》,統一上報省財政廳。
省財政廳受理申報材料僅對各組織單位,不對申報者個人。省財政廳對各單位所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凡不符合要求和未通過2009年《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核發程序或個人信息存在出入的,當年不予受理申報材料。
報卷時間:10月10日至10月30日。
(三)考評申報紀律要求
申報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評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評資格。已通過評審的人員,由發證機關收回其高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考試合格證書,在3年內禁止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
1、偽造、變造證件或資歷證明;
2、提交虛假申報材料;
3、存在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4、存在其他嚴重違反考評規定的行為。
(四)其他相關事宜
高級會計師評審委員會通過對參評人員的能力量化評審、論文或著作量化評審、答辯評審和表決等環節,確定通過評審的人員,在遼寧會計網公示7日后向社會公告,按要求統一到省人事廳職稱處辦理遼寧省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考評組織承辦機構:遼寧省財政廳會計處
地址:沈陽市和平區南京北街103號
電話:024-22702780轉3223
024-82709000
024-22831918
查詢網址:www.lnkjw.com
附件:1.遼寧省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報名表
2.遼寧省高級會計師評審推薦意見表
3.上報申報材料符合條件和要求承諾函
4.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匯總表(略)
遼寧省財政廳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二00九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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